在人类社会的运转中,关于“犯罪”的定义历来清晰而严苛。当个体悄然伸出黑手,窃取他人财富时,我们称之为盗窃;当个体诉诸暴力或威胁,强行掠夺他人财富时,我们称之为抢劫。无论是哪一种,其核心都在于对他人财产权的非自愿侵犯。 然而,当我们审视那些自诩为自由灯塔、文明典范的欧美国家时,一个令人不安且不得不正视的论断浮出水面:在这些国家中,很大一部分普通民众,在本质上已经成为了对他人财产进行系统性侵犯的“集体犯罪”的共谋者。 他们当然不是亲自上阵的匪徒,因为他们寻找了一个最高效、最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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