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讲了女性的所谓就业歧视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法律给女性规定了各类强制性保护政策,但这些政策背后的成本和代价却要由企业来承担,那企业自然更偏向招收男性劳动者而不是女性,但这并不涉及任何歧视,只是最简单的成本计算问题,就像消费者买东西喜欢价格便宜的产品一样,难道是因为他们歧视价格贵的吗?
所以,明明是个很简单的成本核算问题,但有些人非要上纲上线,弄成性别对立,社会撕裂,说白了,不过是想让别人为自己支付代价罢了。
就像昨天出来的这个事情一样,女子本来应聘上某公司财务主管的岗位,但因为告知怀孕信息后,被拒绝入职,于是以该公司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恶意取消岗位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万余元;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赔偿该女子相关损失3万余元。
你看,该女子一天班没上,也没给这个企业提供任何劳动或创造价值,但该企业不仅要赔偿3万余元,还要被扣上就业歧视的帽子,那这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到底是谁被歧视了,到底是谁的权益被侵犯了?
我看了下报道,该女子应聘上财务主管岗位后,辞掉了原工作,又因新公司拒绝入职陷入失业状态,如果该女子是以新公司违反约定为由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我绝对点赞支持;但是以平等就业权,也就是所谓的就业歧视为由,其实根本就站不住脚。
澎湃发了一篇评论,《怀孕女子被拒录,反对就业歧视之外还需做些什么》,文章虽也有可取之处,但标题就暴露出其成色了,我看了一下澎湃的招聘信息,其中某岗位要求对教育领域有热情,有文字写作能力,英语基础良好,会视频拍摄和剪辑,不得了啊,澎湃这也是公然搞歧视啊,歧视那些对教育领域没热情,不会写作,不会英语,不会视频拍摄和剪辑的人啊。
任何一家企业招人都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那不符合的是不是都可以按照类似逻辑说被歧视了,被剥夺平等就业权了?我不会英语,就不能当英语老师了吗?这不是妥妥的歧视吗?凭什么剥夺我平等就业的权利?
当然,该女子是因为怀孕而被拒绝入职,似乎和工作能力这块儿无关,那企业为什么会拒招怀孕女性呢?或是企业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选择招谁工作?
为什么拒招怀孕女性,很简单,因为女性有产假,不用工作,工资照发,企业要承担这个成本,但这是歧视吗?如果只是让员工不要工资,免费给企业工作一个月,这时有哪个劳动者会愿意?应该没有人会愿意,那为什么大家又会觉得必须要有产假,产假必须发工资呢?这是典型的逻辑混乱,不讲道理。
很多人这时也许会指责我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或是口吐芬芳,你看,讲道理的话他们只讲对自己有利的,不然就进行道德绑架,那既然是你的爱心同情心,为什么要让企业花钱买单呢?你有爱心同情心完全可以自己办一家企业专门招聘怀孕女性啊,你自己用实际行动支持岂不是更能表达自己的爱心和同情心?
一个企业怎么招人,完全是自己的事情,就像一个人决定怎么花自己的钱一样,不管以什么名义进行干预,这都是对其自身权利的侵犯。就像有人喜欢喝可乐,有声音说可乐不好,不准喝可乐,岂不荒谬?按照这个逻辑,一个人做任何事情,别人都能找出理由进行干预,那还不乱套了?
我之前讲了,善心与否并不重要,关键要看能不能达成目的,会导致什么后果。
就像这些所谓的女性保护政策,给了女性各种优待,但实际上却是加剧了其就业困难程度,我之前讲了,是劳动者之间在互相竞争就业岗位,如果给了女性额外的特殊保护政策,这意味着其与男性竞争中成本更高,自然处于劣势,如果女性产假期间企业可以不用发工资或调低工资,那这时,女性就业反而会变得更加容易。
这些所谓的善心看起来很美好,但除了那些在国企事业单位靠税金供养或是大型民企里有雄厚实力的女性员工可以获得额外优渥的福利和待遇外,更多的普通女性员工却是以就业变得更加困难为代价。
就像有了这类事情后,那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能不尽量避着女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