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董明珠在央视财经频道对话栏目中回应了关于此前言论“年轻人不要把挣钱当梦想”的争议,她说“我是年轻人过来的”,提到公司成立初期,一些业务员把公司商标撕下,贴上进口品牌商标,为了卖更多钱,她说:“一定要挣钱,但是不会为了挣钱而活下去,那会不择手段。”
其实董明珠的说法应该是想要表达,人们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去挣钱,但其表述不清就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或是其确实对挣钱有自己的见解,这也没什么,就像马云说他不在乎钱,以他的身价,的确也不用在乎。
所以,对很多名人的言论,大家看看听听就可以了,不必当真,不过在这里,趁机聊一下对挣钱这个事情的看法。
很多人对挣钱又爱又恨,爱是因为有了钱可以换回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恨是因为自己的钱不够多,无法满足自己更多的需求。
就像董明珠讲的那样,有些人为了钱就会不择手段,也因此有人把金钱称为万恶之源。
但事实上,金钱不过是一个交换媒介罢了,就像现在各国发行的法币,其本身没有任何价值,不过是靠国家信用和强制力进行背书,如果现在规定人们手中的法币不能买东西,那就只是废纸一张。
所以,金钱只是人们实现目的的一个手段罢了,其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属性和偏好。
就像一把菜刀,放在厨师手里可以为人们提供美味的菜肴,放在杀人犯手里,那就是行凶的工具。
因此,任何对金钱的批判,都不过是证明了人们的无知和可笑罢了。
事实上,金钱的出现,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繁荣和平等。
如果没有金钱的话,人们只能进行简单的物物交换,不但效率低下,而且极不方便,这将大幅降低人们的产出、贸易和生活水平。
而金钱的出现,让人们有了统一的交换媒介,人们只要把自己的生产换成钱,就可以换取任何自己需要的其它产品和服务,这样每个人为了挣钱和花钱,就会源源不断的进行生产交换,创造了极大的生产和繁荣。
更关键的是,钱,让人们之间变得更平等了,就不说古代绵延了数千年的等级制度,就说几十年前,人们坐火车想坐软卧,家里想装电话,得先看你什么级别,不然想都别想,而现在,一个普通人和商贾巨富高官显贵能享受到的并无太大区别,即使一个坐豪车,一个坐公车,和以前相比也是变得更加平等了。
也许有人这时候会说贫富差距,上面讲了,钱只是人们实现目的的工具,赚钱可以分为合法和非法,非法的自然要严厉打击,我们就不多说了。
那合法赚取的财富造成的差距该怎么看呢?
就像马云创立了淘宝系,身价千亿,和普通人相比,可以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我看来,这是好事,因为马云的公司服务了数以亿计的商家和消费者,为这些商家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价值,他的身价和他创造的价值相比,是九牛一毛,他的身价越高,说明了他为这个社会创造的价值越大,所有人都受益其中。
如果我们不允许像马云这类人变富,那就是等于在说不允许他创造价值,不允许出现淘宝、支付宝、阿里巴巴等各种现在人们人手不离的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说谁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就打击谁,到时候人们只能是普遍贫穷。
所以说,挣钱是好事,只要是合法途径,挣得越多,说明他创造的价值越大,因为一个人想要用自己的能力换来其他人的金钱,那必须要得到人们的认可,给人们创造价值。
所以,当人们都通过合法途径挣钱的时候,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要不断创造更多的生产和服务,也因此,所有人的生活都会变得更加繁荣和富足。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人们都用自己的能力通过合法途径去挣钱。
如果有些人不用自己努力创造价值换取人们的金钱,就可以享受优渥的生活,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又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