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所谓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的只是贸易特权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常常以国家利益或产业保护为名,但实则是通过政策手段赋予特定产业特权,使其免受市场竞争。

这种做法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扭曲了资源配置,只不过是损人利己而已,这个利己也并不包含本国的消费者,因为其也是利益被侵害的对象。

这是因为贸易保护主义往往通过关税、补贴等手段,强制性地改变了市场的供需关系。

例如,对国外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其后果是由国外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共同承担的,国内的消费者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而国内的产业群体则获得了免于竞争的特权,这种政策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保护了某些产业,但这些产业在免于竞争的环境下必定不思进取、质次价高,长远来看,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消费者福利的降低。

另外,贸易保护主义往往伴随着对特定产业的补贴,这种补贴并非出于市场需求的自然结果,而是干预的结果。这样的政策使得那些在市场竞争中并不具备优势的产业群体得以获得纳税人的税款生存,进一步扭曲了市场结构,消费者一方面需要购买这些企业质次价高的产品,另一方面还得纳税补贴这些特权企业。

因此,贸易保护主义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而是通过干预赋予某些产业特权,使其在市场中占据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种做法是典型的损人利己。

而贸易保护主义也是特定群体杜撰出来的语言腐败词汇,当人们看到保护这个充满褒义的词汇时,往往会以为其充满正向,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却让人忽视到底谁才是那个侵害他人利益的群体,而这种侵权行为也容易在语言颠倒黑白的情形下得以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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