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买你的东西,你的利益受损了,但权利有受损吗?

想象一下:张三在小区门口开了家包子铺。他起早贪黑,和面、调馅、上笼,忙得脚不沾地。开张头一个月,生意还不错,张三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日子有奔头。

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李四也在斜对面开了一家包子铺。李四的包子,皮更薄,馅更足,价格还便宜。渐渐地,张三发现,老主顾们路过他的摊位,点点头,笑一笑,然后脚步不停地走向了李四那边。他的生意一落千丈,从门庭若市变得门可罗雀。

张三心里堵得慌。他投入了本钱,付出了心血,眼看就要血本无归。晚上算账,看着寥寥无几的收入,他越想越气:李四这不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吗?他把我顾客都抢走了,我的利益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害!张三琢磨着,是不是得想点办法?比如,去街道办反映反映,说李四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联合其他看不惯的商户,给李四施加点压力,让他别卖那么便宜;甚至,极端点想,能不能让上面立个规矩,这片小区只准他一家卖包子?

张三的郁闷,我们都能理解。汗水白流,投资眼看要打水漂,谁不着急?他的“利益”,真真切切地受到了损失。但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必须掰扯清楚:他的“权利”,因此受损了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回到最根本的原点:什么是你的权利?

你的权利,根植于你对自身和自身合法财产的支配。你对自己的人身拥有权利,对你的劳动成果——比如你攒钱买下的铺面、你采购的面粉猪肉、你起早贪黑付出的时间精力——拥有权利。法律应该保护的,正是这些权利:别人不能闯进你的铺子打砸抢,不能未经你同意拿走你的蒸笼,不能强迫你免费给他干活。这些,是你的“财产权”,它划定了你行动的疆界,也划定了别人不得闯入的禁区。

那么,“利益”是什么?利益是你运用自己的权利,在市场上与他人交换时,所希望获得的结果。你想用你的包子,换来顾客手里的钱。这个“换来”的过程,核心在于“自愿”。顾客愿意掏钱,是因为他觉得你的包子值这个价;他觉得不值,或者发现了更值的选择,他就可以不掏钱。你的“利益”——赚到的利润——完全取决于有多少人自愿用他们的财产(钱)来交换你的财产(包子)。

现在看张三的情况。李四做了什么?他用属于自己的铺面、自己的原料、自己的手艺,做出了包子,标了一个价格。顾客们用属于自己的钱,自愿选择了李四的包子。在这个过程中,李四没有闯进张三的铺子搞破坏,没有造谣说张三的包子用了坏肉,也没有拿着刀逼顾客必须去买他的。他只是在行使他自己的权利:用自己的财产,生产商品,并邀请别人来交换。顾客们也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用自己的钱,选择自己认为更合算的商品。

张三的利益确实受损了,但其权利却没有受到任何侵犯。李四没有侵犯张三的财产权,顾客也没有。张三感到痛苦,根源在于他的期望(希望顾客都来买他的包子)与现实(顾客选择了别人)发生了冲突。但期望不等于权利。你不能因为别人没有满足你的期望,就说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

那么,张三能不能要求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让别人必须买他的包子,或者阻止李四去卖包子呢?

答案是不能。一旦这么要求,性质就全变了。

如果张三要求别人“必须”买他的包子,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顾客失去了“不买”的自由。顾客的钱,不再是顾客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而必须按照张三的意愿,流到张三的口袋里。这等同于张三在向顾客的财产主张权利。这不是交易,而是强制。

如果张三这时阻止李四售卖包子,那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李四失去了用自己财产进行生产的自由,顾客也失去了选择更优商品的自由。张三是在要求动用某种力量(无论是舆论、规则还是强制力),去限制甚至剥夺李四和顾客的正当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不再是市场竞争,而是试图借助市场之外的力量,获得排他性的垄断特权。

这两种要求,无论听起来有多少“委屈”的理由,其本质都是:为了维护自己一方的“利益”,要求对他人合法的“权利”进行干预和强制。这彻底颠倒了权利与利益的关系。权利是根本,是底线,是自由社会的基石;利益则是在权利框架内自由博弈的结果。不能为了追求结果(利益),就去破坏规则(权利)。

张三可能会说:“可李四一来,我就活不下去了啊!我保护自己的饭碗,有什么不对?”

这里有一个更深层的、每个人都需要看清的事实:我们每个人,在市场上都同时扮演着两个角色——生产者和消费者。

作为卖包子的“生产者”,张三希望包子价格越高越好,顾客越多越好,最好没有竞争。但当他脱下围裙,走出店铺,他就变成了“消费者”。他去买衣服时,希望衣服越便宜越好;他去买菜时,希望菜价越低越好;他儿子想买玩具,他也希望货比三家,挑个实惠的。这时,他绝不会希望衣服店老板联合起来定个高价,也不希望菜市场被一个摊贩垄断。

如果张三以“生产者”身份成功呼吁了保护,阻止了李四竞争,保住了自己的包子利润。那么,作为“消费者”,他就要承受后果:他买衣服、买菜、买玩具时,可能面对的是同样被“保护”起来的高价和劣质服务。他这边多赚的一点钱,会在那边加倍地花出去。更可怕的是,如果每个行业的“张三”都如法炮制,都去要求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整个社会将布满人为的壁垒。竞争消失,创新停滞,价格被人为抬高,质量却原地踏步甚至倒退。最终,所有人都会发现,自己以“生产者”身份得到的那点可怜好处,远远抵不上以“消费者”身份付出的巨大代价。生活成本越来越高,选择越来越少,整个社会在“互害”中走向普遍贫困。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和社会的首要职责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财产权、交易自由),而不是任何一方的“利益”。因为只有权利得到普遍、平等的保护,市场这台精妙的机器才能运转。消费者用钱投票,奖励那些更懂他们、效率更高、创新更快的生产者;淘汰那些漠视需求、固步自封、效率低下的生产者。资源才会流向最能满足人们需求的地方,社会总财富才会增长,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归根结底才可能提高。

那张三正确的出路是什么?不是去要求特权或保护,而是回归到权利框架内,运用自己的财产权去竞争。他可以改进包子口味,可以提升服务质量,可以改善环境卫生,也可以降低成本从而降低售价。如果竭尽全力后,依然无法赢得顾客,那说明在当前的条件下,他的资源(时间、资金、技能)投入到做包子这件事上,并非最优选择。这时,他应该行使自己另一项重要的权利:处分权。他可以选择退出,将铺面、设备转让,将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己更擅长、更能服务他人的领域中去。这个过程对个人而言可能痛苦,但对整个社会而言,却是资源优化配置、不断进步的必然环节。它逼迫着每个人和每份资源,去寻找最能创造价值的位置。

所以,当别人不买你的东西时,你的利益可能受损,但你的权利依然完好无损。你的权利,只能要求别人不侵犯你的财产和自由;它从不保证,也无力保证你的劳动一定能换来你所期望的回报。期望的落空,是市场在告诉你:也许你该调整方向了。

保护你的权利,就是保护你东山再起的自由;而若执意要保护那份受损的“利益”,所寻求的“保护伞”,最终很可能会落下,但却遮住所有人望向更美好未来的阳光。记住,能给予你特权和庇护的那只手,往往也随时可以拧断你自由呼吸的脖颈。真正的安全与繁荣,只存在于权利被平等尊重、竞争自由展开的广阔天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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