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纯属虚构,假设有一个人叫张三吧,张三有一天花钱去买东西,然后对商家说,你们这东西卖的价格太贵了,一点也不值,真实太黑心了,应该卖的便宜一点,最好有个人出来多管一管,给这些商家进行限价;那么张三这时候的意思便是在说,你卖家的东西卖多少钱不应该是你卖家说了算,而应该是由张三这个买家说了算。
但是,当张三卖东西的时候,张三自己却想要卖高价,但是没有买家愿意按照张三的要价出价,张三定了高价卖不出去,于是张三便只能降价卖出,这时候张三又会抱怨,自己被剥削压榨了,这时候也应该有个人出来管一管,要求买家必须出高价;那么张三这时候的意思便是在说,你买家花钱买东西的时候愿意出多少钱你买家说了不算,而是应该由张三这个卖家说了算。
那么大家就会发现,当张三买东西的时候,他认为价钱应该是由买家说了算;但是当他自己卖东西的时候,他却又认为价钱应该是由卖家说了算,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别人卖高价就是黑心,自己也想卖高价但卖不出就是被压榨剥削了,那张三卖高价的行为是不是同样也是黑心呢?
这种人就是想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在对方身上,使他人服从于自己的要求,以占有或是支配他人的财产,而他人一旦拒绝张三的要求便会被冠以各种道德上的污名化,仿佛张三自己是一个完美无缺高高在上的圣人,拥有审判他人的权力。
但其实,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强盗和无赖,买卖双方以什么样的价格成交取决于双方基于自愿的合意,所有人的一生都离不开两样东西,也就是赚钱和花钱,赚钱的时候就是生产者,是卖家,要靠售卖某些东西换取钱财,花钱的时候则是消费者,是买家,去用赚到的钱购买需要的产品;
要是有人认为价格不合适,你可以不买或是不卖,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你必须成交;但是,任何人一旦基于对价格的不满而要求对方服从于自己的意愿,不管是出于任何动机或是使用任何方式,那只会使对方失去了支配自身财产或是自由意愿的根基,这时候后者便会沦为前者的奴役对象。
所以,前述张三对别人的批评和指责,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都将使人们之间本来是互相平等自愿合作的行为,导向某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和奴役,如果人们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个本质,终将自食其果;那么问题来了,大家在现实中有碰见到多少像张三这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