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1日下午,日本石川县能登地区发生7.6级地震,截止1月4日已造成78人死亡。
在地震发生后,国内某电视节目主持人在社交媒体发表评论,把这次地震称为“报应来了”。
把天灾称为报应,自然,该言论引发广泛争议,随即,相关电视台发出通报,暂停其工作。
看似事情有了处理结果,但事实上,有大量网友是支持这个主持人的言论的,认为电视台的处理结果不对。
网络上对该主持人的言论持批评意见的也主要是一些机构媒体和个别自媒体,普通网友的批评声很少,可能是反对的网友不便发表意见吧。
今天就在这里简单分析一下这个主持人的说法到底有没有问题。
报应,这个词的释义是指有施必有报,有感必有应,故现在之所得,无论祸福,皆为报应。
也就是说这个词是偏向宗教上的,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偏向玄学,信之则有,不信则无。
当然,现实日常生活中,这个词主要是用来针对别人的辱骂或是诅咒。
比如你讨厌的人倒霉了,你会说是报应,又或是遇见讨厌的人或事正在发生,来一句这个人早晚要遭报应。
可以说,这是一个并不讨人喜欢,但却是一个很多人会用到的词语。
而且,人们在日常使用“报应”这个词语的时候,往往是建立在自我主观情感上,来表达对某些人或事的看法。
就像发生一件事情后,有人高兴,有人悲伤,这些是主观情感,很难用客观的标准去要求人们必须统一高兴或悲伤,而且这个客观标准也往往是某些人的自我标准。
那是不是说这个情感表达可以是任性的、没有限度的?如果需要有限度,又该以何标准为限?
其实这个和言论上的差不多,一个人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但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权益。
不管是言论,或是情感,都是如此。
说了这么多,回到这个主持人身上,如果他不喜欢日本,自然可以发表他对日本的讨厌言论。
那这个言论到底有没有错?就要看他有没有给相应对象造成侵害。
很明显,他说的那些话,并不会造成相应对象物理上的真实侵害,如果有的话也只是情感上的。
不管是对震区的受灾民众,或是对这些受灾民众持有同情心的人士,这都是一种情感上的伤害。
那这种情感上的伤害,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又该怎么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点大家需要仔细去想一下,也希望大家可以秉持一贯的标准逻辑,而不是前后自我矛盾。
像是前段时间某网红说800公里外的地震和她无关,大家喊打喊杀。
又或是前段时间某法条修改草案,伤害情感要处罚,大家强烈支持。
所以,大家到底是认为情感上的伤害该不该处罚呢?
也许,这才是大家该争议讨论的焦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