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1861年)是清帝国命运的转折点。这一年,咸丰皇帝在热河去世,其生前倚重的八名顾命大臣被恭亲王奕䜣联手慈安、慈禧两宫太后以政变形式铲除,肃顺被处决,其余人等也被赐自尽、革职或充军。这一事件标志着清帝国的内政与外交开始改弦更张,也为随后的“同光中兴”奠定了基础。
咸丰皇帝在位期间,始终坚持“以夏制夷”的外交政策,试图恢复清帝国“天下共主”的荣光。他罢黜了主张抚绥议和的官员,重用主战派,但这种强硬立场缺乏实际实力的支撑。1858年,英法联军兵临城下,咸丰被迫签订《天津条约》,但仍试图通过外交礼仪维护颜面,要求西方使节觐见皇帝时必须行跪拜礼。然而,清军的战败使这一要求无法实现。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烧毁圆明园,咸丰逃往热河,最终在承德去世。清帝国在外交上的强硬立场也随之瓦解。
在内政方面,肃顺是咸丰倚重的权臣。他重用汉人,整顿官场腐败,尤其是打击旗人既得利益。肃顺查办“戊午科场案”,处决了包括大学士柏葰在内的多名高官,还奏减八旗俸饷,认为旗人“糊涂不通,不能为国家出力”。这些举措虽然提高了官僚系统的效率,但也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肃顺被处决后,清帝国的官场腐败问题再度抬头,官僚集团对肃顺的倒台欢欣鼓舞。
咸丰去世后,恭亲王奕䜣与慈禧太后成为清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奕䜣在外交上逐渐接受了国际法和条约外交,试图融入国际社会。1864年的“李福斯事件”让他认识到国际法的重要性,并推动《万国公法》的普及。慈禧太后则采取“博宽大之名”的方针,与官僚集团和解,容忍腐败和科举不公,以换取官僚集团的支持。这种策略使官僚集团的日子过得更加舒适,也增强了他们对最高决策层的向心力。
在军事和内政方面,清廷通过重用汉族士绅和地方督抚,赋予他们更大权力,支持湘军和淮军,最终击败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平定了内乱;同时,清廷通过开征厘金和整顿关税,引入新的征税技术,使财政系统得以恢复,支持了洋务民用企业、军工企业和新式海军的创建,做大了可瓜分的“蛋糕”,弱化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洋务运动虽然初期遭遇挫折,如“阿思本舰队事件”以失败告终,但奕䜣通过设立天文算学馆培养技术人才,逐步推动了技术进步。外交上,清帝国暂时抛弃“华夷秩序”,以接纳条约为代价,换来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和平发展时段,将外部冲击降至最低。这一时期,清朝统治在经历了长时间内忧外患后出现了一段社会相对稳定、经济有所发展的时期,被称为“同光中兴”。
然而,“同光中兴”的本质仍是秦制王朝模式下的小修小补,并未触及根本的制度变革。清廷在军事、内政和外交上的局部改革,虽然暂时稳定了政权,然而,这种中兴终究只是秦制王朝模式下的权宜之计,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清帝国的制度性问题,其局限性在19世纪末逐渐显现,“甲申易枢”后,奕䜣势力退出朝堂,慈禧独掌大权,其非理性决策引来了巨量的外部冲击,中兴进程戛然而止,清帝国再次陷入风雨飘摇之中,最终在历史的洪流中走向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