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甄选为什么留不住董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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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开的信息刷爆了互联网,网络上各种言论都有,我这里无意去讨论该事件里面的内情和八卦,而是从带货主播这个职业的行业特征去聊一下,为什么东方甄选注定留不住董宇辉。

有在直播间里购过物的朋友应该都了解,带货主播的形象、特色、风格和能力是决定一个直播间能不能吸引住消费者的一个关键点,甚至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主播要是不能把消费者留在直播间的话,那不管商家产品的质量有多么好,无人问津的话,自然也就没有销量。

所以,在直播带货行业,主播可以说是直播间的核心竞争力;不管一个主播背后有多少工作人员,有多少商家和供应链,他们所有人的工作性质和内容,都可以归类于为镜头前的主播提供服务。

这就类似于一个影视演员,当某个演员成名后,大家追他的剧的时候,会关注这个演员是哪个经纪公司的吗?会关注这个剧集是哪个公司投资出品的吗?通常都不会。

当然,这只是类比,带货行业的消费者会更关注所买货物的品质,这就要求主播为其所推荐货物的品质进行信任背书和承担责任。因为一旦主播所带货物以次充好,那就是毁掉自己的招牌,难以再在该行业有立足之地,这时并不一定立马就消失,也可能持续的走下坡路;这个道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是通用的,越是大品牌、大商家,越是会注重自己的口碑,之前给大家讲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更有良心和道德,而是利润机制的约束使这些商家不敢得罪消费者。

还是说带货主播,他们类似网红和明星的这种商业价值和影响力对人身依附性极强的性质,决定了这些头部主播在成名后享有极大的主动权和选择权,如果主播与公司产生矛盾,这时候,头部主播可以很容易的换一家公司,但原公司却缺少能够留下头部主播的手段,即使强行留下也意义不大。

那么,除非一个主播在未成名前就和所在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比如约定天价赔偿金,明星行业这个就比较常见,否则的话这些公司很难留住成名的主播,因为主播成名后各种资源和赞誉接踵而来,人家自己就可以轻松当老板,何须再寄人篱下,就不说单干后是否会赚的更多,但肯定会更加自由,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所以,不管是主播还是明星,成名之后除非和原东家相处的非常好,或者双方之间的利益牵扯非常深,否则的话,他们基本上都会而且通常也必然会选择自己去当老板。

然后再拿与辉同行公司成立半年左右的净利润1.4亿说两点题外话:

我看到有文章说,与辉同行按照A股正常估值,至少给个15倍PE,估值大约21.16亿人民币(大家看对不对);俞敏洪作价七千多万就卖掉了,虽然对董宇辉够意思,但侵害了东方甄选股东的权益。这就有点一叶障目了,与辉同行估值高,是因为有董宇辉这个人,其估值是带有极大人身依附性的,如果没有了董宇辉,那与辉同行又能有多少的估值?

然后按照与辉同行半年1.4亿净利润,一年的话大概就可以达到2.8亿,这个盈利能力已经超过了不少上市公司,有些人也许会义愤填膺的说,钱都被少数人赚走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之前的文章里我给大家讲过,自愿的交易对双方都是有利的,消费者从与辉同行买东西难道吃亏受损了吗?

在自由竞争和自愿交易下,哪个商家赚的越多,恰恰说明了其产品或服务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为这些消费者带来了价值,是双赢的交换,否则这些消费者为什么要自愿去该商家花钱呢?如果不允许这些商家致富,那就是在说不允许这些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岂不是因噎废食?

现在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往往就是人们不能正确认识到事情发展的因果规律和前后关系,就比如人们买东西,喜欢便宜的,不喜欢涨价,很多人就喜欢要求惩罚涨价行为;但贵是因为稀缺,也就是说是因为东西供不应求了才涨价了,那禁止涨价并不能解决这个稀缺性问题,反而是因为禁止涨价打击商家的积极性而加剧稀缺问题,这时候就会出现,看起来不准涨价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市面上没有货,大家根本买不到;

本来价格的实时变化是一个公开透明反应市场供需关系变动的显著信号,涨价就是告诉商家要扩大生产,用更高的利润吸引更多人投入生产;同时告诉消费者要节省消费,在生产增加和需求减少的双重影响下及时实现价格的快速回落,而禁止涨价,使得人们不能及时认识到这个供需矛盾的变化,只会延长和加剧问题的存在,而无法解决问题。

如果大家都能够懂得用逻辑去梳理某件事情背后的内在关系和规律,就会发现现实中很多困扰人们的问题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但可惜的是,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困在自己的观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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