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官方针对近期引起热议的有网友举报良品铺子酸辣粉里没有粉的通报,通报说网友举报的内容不成立,这些产品经过检验属于合格产品,之后良品铺子也发声要起诉相关举报人,似乎这件事情差不多已经接近尾声了。
我看了下网友们对此的评论,有认可通报支持企业的,也有对通报持怀疑否定态度的,那么大家可以看到,即使是官方给出了通报或结论,大家对此的态度也是并不相同的,这里并不去评价官方的结论或网友们对此是否认可的立场,而是来分析如何才能尊重或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
就比如在该案例中,即使已经有了结论,但依旧有人并不认可,那么这个时候,这些并不认可结论的人可以继续选择拒绝购买该品牌企业的产品,这些人想吃酸辣粉的话可以选择其他企业,觉得其它企业同样不靠谱的话还可以选择自制酸辣粉,总之,人们有很多替代性选择。
但是,如果市面上只有一家卖酸辣粉的企业,既不允许其它企业生产,也不允许人们自制,也就是说,当人们想吃酸辣粉的时候只能选择该企业,这个时候人们就会别无选择,即使心中再讨厌该企业,但只要你想吃酸辣粉就只能选择它,那这个时候这家企业的产品就必定质次价高。
但是,企业有这样的权力吗?是什么原因才会造成这样的问题?
环顾一下现实,人们就会发现,企业并没有这样的权力,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企业破产倒闭了,但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企业呢?同样有很多,但这并不是因为企业有这样的权力,而是经济管制和干预措施赋予了这些企业类似的权力,比如某些行业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做,普通人则可望而不可及。
所以,有人举报良品铺子只不过是捏软柿子罢了,虽然这家企业规模很大,但消费者可以有很多替代性选择,可以随时拒绝它抛弃它,即使它没有任何问题,即使它全心全意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但只要消费者的口味喜好发生了变化,同样可以随时拒绝它抛弃它。
这里并不是说这家企业没有问题,而是说当它出现问题的时候,管理部门可以处罚它,购买了其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起诉它要求赔偿,所有的消费者都可以抵制它拒绝购买其产品,这个企业就要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破产倒闭,由此迫使该企业尽全力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高质量产品,那这是为什么呢?
很多人总是希望可以多管一管,在他们看来,好企业是管出来的,但这种观点错的离谱,这种人极其缺乏经验常识、经济素养和历史知识,按照这些人的观念,那几十年前的话应该就是我们最好的时期,但事实却是,当时一穷二白濒临崩溃,不得不改弦更张。
其中的道理极其简单,在之前我给大家举过例子:假设要求某行业都要按照行业第一的标准去提供服务,这就意味着达不到这个第一标准的企业都得被禁止提供服务,人们就只能去选择这个排名第一的企业,有人会短视的以为这是好事,但他们却看不到,当第一变成唯一的时候,大家就只能一厢情愿的期待它不忘初心了。那么,你凭什么要求和保证它们会不忘初心呢?你有得选吗?
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很多人就是想不通,环顾一下现实,大家就可以发现,凡是人们可以享受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的领域,无一不是充满自由竞争的领域,这些企业之所以为大家提供优秀的服务,并不是它们多么有良心,事实上外人也很难评价一个人的内心,其中的关键原因就在于消费者主权,通俗点的话大家可以理解为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就是买与不买的权利。
每一个消费者用自己手中的金钱投票决定着每一家企业的生死存亡,那么一家企业该如何去赢得消费者的金钱投票呢?自然是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谁能做到,消费者就选谁,那么在这个消费者不断选择的过程中,那些能够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提供优秀服务的企业就可以脱颖而出,那些无法满足消费者的企业则被淘汰倒闭,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和企业实现了双赢。
但想要实现这样的双赢却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和从事该行业,否则的话一旦设置准入门槛和从业限制,那事实上这些措施就是赋予了那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竞争的垄断特权,而一旦企业获得免于竞争的权力,其自然就无须去看消费者的脸色迎合消费者的需求,那么这样的门槛越高,垄断也就越严重,这就是为什么当第一变成唯一的时候,人们就只能一厢情愿的期待它不忘初心了。
所以大家需要搞明白,想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不在于给予那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和企业多么严重的处罚,而在于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比如假设市面上某行业只有一家企业,你罚它再多,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
而想要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关键就在于破除行业管制和准入限制,这样才会有更多能为消费者提供优秀服务的企业脱颖而出;但现在很多人的做法却是在不断的呼吁多管一管、提高行业门槛和标准,在他们看来,门槛和标准越高消费者就越有保障,但他们却想不明白,越高的门槛就意味着从业者的数量越少,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就越少,这怎么可能会是好事儿呢?
所以我说,酸辣粉里到底有没有粉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遇见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换一家,但在当下人们错误的观念影响下,消费者们未来的选择权恐怕只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