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抵制越界:你的权利,止于谁的手?

郑黔观察字数 2314阅读7分42秒

先从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场景说起。

你打开手机,看到一条消息:某位明星发表了不当言论。你皱皱眉,心想:“这人三观不正,他的电影我不看了,他代言的产品我也不买了。”于是,你关掉了页面,下次购物时,下意识地跳过了那个品牌。这叫啥?这叫抵制。你行使的是你作为消费者最天然的权利——用钱包投票,用选择表达好恶。你没打扰任何人,只是默默地把自己那一份支持和关注收了回来。就像你不爱吃香菜,点餐时对服务员说“不要香菜”,这没碍着任何人,厨房照样可以做带香菜的菜卖给别的客人。

再比如,小区门口新开了家超市,但你听说这家店的老板为人刻薄、对员工不好。你心里硌应,决定宁可多走两步路,也绝不去他家消费。这也是抵制。你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做出了一个纯粹关乎自身的决定。你的行动边界很清楚:止于你自己的选择,没有越过去,强迫邻居们也跟你一样“绕道走”。

抵制最核心的特征是什么?是行使“拒绝”的权利,而不侵犯他人“选择”的权利。你画了一条线,线内是你的地盘,你怎么折腾都行;但你没有跨过线,去别人的地盘上指手画脚,更没有叫人来把别人的地盘给铲平了。这一点,但凡讲究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都能明白。

可奇怪的是,现在很多声音,悄悄把这个“抵制”的概念,给偷换了。换到哪儿去了呢?换到了“你必须跟我一样”的强制上。

他们说,你看,那个企业/那个人多坏啊,生产的东西有问题/发表的言论有毒。光是咱们自己不用、不看,力度不够啊!它还在那儿,还有别人在买、在看,这怎么行?我们必须行动起来,让它彻底消失!于是,呼吁变成了行动:不是自己拒绝,而是要求平台下架它的产品;不是自己不看,而是要求机构封杀他的账号;不是自己不用,而是要求立法禁止它的经营。

这种呼声,听起来充满了正义感和紧迫感,毕竟目标是“消灭不好的东西”。但如果我们稍微冷静一想,就会发现这完全偷换了概念,是把一场个人权利的平静行使,升级为对他人权利的暴力清场。

因为,抵制的本质是“我退出”,强制的本质是“你出局”。

当你仅仅是自己“退出”某场交易、某种关注时,你没有改变游戏规则,也没有剥夺其他玩家入场的机会。市场还在,选择多元性还在。那个被你抵制的对象,依然要面对其他消费者的自由评判——可能因为质量差被淘汰,也可能痛改前非重新赢得市场。它的生死,由无数个像你一样的个体,用一次次自愿的选择来决定。

但当你呼吁动用外力(无论是平台规则、舆论压力还是法律手段)去“强制”它出局时,游戏的性质就变了。你不再是一个行使选择权的玩家,而是试图成为修改规则、甚至驱逐其他玩家的裁判。你剥夺了那个对象的答辩权、改进权和接受市场考验的权利,同时也剥夺了其他消费者接触它、评判它、甚至可能选择它的自由。你用一个单一的判断,取代了亿万个体分散的、多样的判断。

为什么这种从“抵制”到“强制”的越界,危害极大?

第一,它混淆了“个人判断”与“普遍真理”的界限。你认为不好的,未必所有人都认为不好;你今天认为不好的,明天情况变了,或许又有新的认识。人类社会纷繁复杂,价值观和需求本就多元。有人爱甜豆腐脑,有人爱咸的;有人看重性价比,有人看重情怀。强制用一种口味取缔另一种口味,用一种标准横扫所有标准,其结果不是清洁了市场,而是扼杀了多样性和创新的土壤。历史上,多少创新和进步,在最初都被视为“有害”或“异端”,若当时就被强制铲除,人类文明的星空该多么黯淡。

第二,它为“多数人的暴政”打开了后门。抵制是高度个人化的,一千个人可能出于一千种理由抵制同一件事物。但强制往往需要凝聚“共识”,形成一股强大的集体声音去向权力施压:“我们都认为它坏,所以你应该禁止它。”这听起来很民主,但稍有不慎,就会滑向“因为我们人多、声音大,所以我们有权替少数人做决定,并消灭他们喜欢的东西”。真正的自由社会,保护的不是多数人的喜好,而是每个人(包括少数人)保有自己喜好、并为之交易而不受暴力干涉的权利。今天多数人可以强制禁止A,明天就可以强制推行B,个人的选择空间将在一次次“为了你好”的强制中不断坍缩。

第三,也是最根本的,强制必然伴随着对权利的侵犯。抵制的全部成本由抵制者自己承担(比如付出更多时间、更高价格去寻找替代品),它没有向对方施加额外的暴力成本。而强制则不同,它意味着动用一种超乎市场自愿交换之上的力量(社会性驱逐、行政命令、法律惩罚),去损害被强制对象的财产权、经营权或表达权。这个力量不是凭空来的,它最终来源于对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垄断。当你呼吁“封杀”时,你呼吁的其实是那套能够实施“封杀”的强制力机器启动。这与你自己“不看”、“不买”有着天壤之别。

那么,如何清晰地划出这条界线?

一个简单的原则是:你的权利行使,是否以侵犯他人的同等权利为前提?

抵制:我关闭我的APP,卸载我的软件,不买你的商品。我行使了我的财产权和选择权,没有要求你关停服务器,也没阻止别人购买。

强制:我举报要求应用商店下架你的APP,我投诉要求商场把你的商品全部撤柜,我倡议立法禁止你所从事的行业。我在限制你的财产权和经营自由,同时也剥夺了其他潜在用户的选择权。

另一个角度是看结果的实现路径:

抵制的成功,依赖于被抵制对象因失去足够多的自愿支持而自然衰落或改变。它是一个市场反馈过程。

强制的成功,依赖于外部权力机构的干预和命令。它是一个行政或司法、甚至是暴力的过程。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真正的“抵制文化”应该是一种成熟的“选择文化”。它强大而自信,相信好的东西自会赢得青睐,坏的东西在自由竞争和阳光照射下难以长久。它不需要借助强制力的权杖,因为它深信无数个体明智选择的合力,远比任何自上而下的禁令更能塑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而那些急于诉诸强制的人,或许内心充满了改造世界的热情,但其方式却可能在不经意间,侵蚀着世界赖以进步的根基——自由选择与多元竞争。他们忘了,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由“绝对正确”的强制善意铺就的。

所以,下一次当你心生不满,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不妨先问自己:我是在行使我的“拒绝权”,还是在要求动用“禁止权”?我是想管好自己的事,还是想去管别人的事?

守住这条界线,不仅是保护了他人的权利,最终,也是守护了我们每个人自己那片可以自由选择、而不必担心被他人选择所强制淹没的私人领地。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最有力的武器往往不是一致的呐喊,而是那份“我不同意你,但我捍卫你的权利”的清醒与克制。

因为,自由的真谛,不在于我们能共同消灭多少讨厌的东西,而在于我们每个人都能平安地保有自己那份——哪怕不被他人喜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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