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凌晨,智己汽车通过官方微博致歉称,在智己L6发布会上对标小米SU7产品时,由于团队内容审核疏漏,造成一处关键参数的错误标注,对此深表歉意。
早前,4月8日晚间,小米要求智己汽车公开澄清并正式道歉,并表示强烈反对歪曲事实的造谣与抹黑,已完成取证,做好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准备。
今天来看下这个事情,为什么想聊这个呢?是因为前几天的另一条信息,据重庆网警消息,永川一男子因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先来看下,为什么智己汽车会错标小米汽车的信息参数,真的是因为疏漏吗?在一个专业的汽车发布会上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不能说不可能,但概率极低。
如果真的只是因为审核疏漏造成的,那只会让人们怀疑智己汽车团队的专业性,小米汽车前段时间刚开的发布会,汽车参数已经公布,汽车也已经上市,如果一些专业的参数普通消费者弄不清楚,那作为专业的汽车团队这些信息还能弄不清楚?如果连人家的汽车参数都没有搞清楚,那又怎么能拿到发布会上做对比呢?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故意标错对手的信息参数,比如把对方的高配标成低配,这样就可以突显自身的优势,即使后续道歉,也可以蹭到对方的热度,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因为人家到底为什么标错我们外人不清楚,也没法查证。
那么我们就假设,智己汽车团队是故意标错的,这算不算是造谣抹黑呢?
商家A会选择贬低商家B的产品,通常其目的是让消费者对商家B的产品评价降低,如果消费者有购买需求,就会倾向于消费商家A的产品。如果商家B名气比较大,还可以借此提高商家A的曝光量,带来关注度;总之是有好处的。
那这种通过故意歪曲事实贬低竞争对手来达成自身目的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因为其给竞争对手带来了伤害和损失,所以自然要打击这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因此,如果是故意给竞争对手标错信息,说是造谣抹黑也并没有错,那这种行为该怎么处罚呢?
大家要明白一点,违法和犯罪是两码事,这个比较复杂,不在此展开。
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比如损害企业名誉,一方直接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就可以了。
还有行政处罚,比如轻微的网络谣言,可以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另外,刑法上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这个要求比较严格,比如要求要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或是其他恶劣影响,这些比较复杂琐碎,变数因素也比较多。
那么,回到智己汽车和小米汽车这件事情,如果小米汽车想要追究智己汽车的法律责任,也是可以的,而且有多种选择。
然后说起那个因一条评论被行政处罚的重庆男子,应该是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像是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可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那这个扰乱社会秩序该怎么判定呢?
像是商家A抹黑商家B,虽然受损的只是商家B,但这是通过影响众多的普通消费者来达成的,算不算扰乱社会秩序呢?
还有去年双十一,有媒体通过估算李佳琦直播间的商品售价和销量,就做出李佳琦双11收入超250亿的报道,并广泛传播,这算不算造谣呢?
还有前段时间众多对农夫山泉进行围剿的网络舆论,农夫山泉市值蒸发超过300亿港元,并严重影响当下的营商环境,那这又算什么呢?
可惜,我也搞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