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某街道发布致歉信,对近期因破门亮灯引起的争议,表示诚挚的歉意。
事情的起因是当地发布亮化倡议:要求古城商铺需要夜间亮灯至天明;而某商铺因为闭店后未有亮灯被执法人员破门而入打开灯光;据当事人回应,店铺门锁被严重损害,门板被撬到变形。
我看了下道歉信的内容,不得不佩服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把一起这么明显的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硬生生的包装成工作中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和服务意识的淡薄。
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就是人类发展出了文明,在我看来文明的本质取决于人的观念和思想,而后者的载体则是语言和文字,这两者本该是文明的象征,但很遗憾,人类同样发明了虚伪和谎言,这就大大拓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使其上限要高于动物,下限也低于动物。
不扯太远,说回正题,其实类似的事情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每次事发后都会引起人们的义愤填膺,但当人们的激情消散之后,似乎又并没有多少改善,不然就不会让人觉得屡见不鲜了。
其根源就在于人们从没有认识到这类问题的本质所在,或是人们从来没有想过去解决根本问题。
就比如这个商铺亮灯与否,是一个很简单也很小的事情,作为商家,他是否想开灯都可以,但最终却是一个亮灯的倡议,变成了强制服从的命令,甚至是需要用暴力去执行。
那么问题是怎么来的呢?
还是昨天讲的,第三方意志强加于上的问题,要求你开灯的时候,你不开灯是不对的,不允许你开灯的时候,你开灯是浪费的。
这就是问题的根源,个人的自由与权利缺乏保障,随时面临着他人的侵犯,且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这个侵犯者既可以是权力机关,也可以是普罗大众。
在该案中,民众们义愤填膺满腔正义;但当广大民众想要去侵犯他人的权益时,那些受害者反对者同样没有多少挣扎的余地。
而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去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但很遗憾,当下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不但没有达成共识,环顾现实你就会发现,大多数人都喜欢对他人颐指气使,并对他人的自由和财产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