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南方周末发表的一篇调查报道,《半米墙,七条命:山西大同,村邻互杀事件调查》。
讲的是2019年发生在山西省大同市下辖某个村庄,两户邻居因为宅基地纠纷产生矛盾,导致的刑事案件。
其中一个当事人于今年10月被执行死刑,在该案件里一共搭进去7条人命,其中5人被害,2人死刑,可以说是惨烈无比,却又莫名悲哀。
南周的这篇文章有将近一万字,想了解详情的话可以去仔细看一下,这里不再赘述案件经过,只是简单聊一下该事情何以至此。
这个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两家因为盖房侵占宅基地产生纠纷,那如果有关人员和部门能够及时合理解决纠纷,哪还会有后面这些事情?
那这个事情刚开始的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吗?
在我看来,并不是。
那为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及时解决呢?
这就牵扯到一个公平和效率的问题。
在这儿,先分析一下这个纠纷本身的事情。
其实,不管是什么纠纷,归根结底都是财产纠纷。
在之前的文章里,我讲了,财产权是一个社会的根基,这句话大家可以认真去思考一下。
像我们人类常用的衣食住行,没有哪一类离得开财产,所以,财产权也是人类生存的根本。
想一下,如果财产权得不到保护,人要凭借什么吃食物,穿衣服?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容身之所,人又哪里还有家?
所以,人们的行为应以自己的财产为界限,也就是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
如果人们的财产得不到该有的保护,那必定是人人互相猜忌,人人互相侵犯,人人不得安宁。
所以,保护财产权是人类社会稳定运行的根基。
一旦财产权被侵犯,小到个人冲突,大到国家战争,也就在所难免了。
那怎么保护自己的财产?
最直接的就是自己保护,但每个人的力量都不同且有限,还是会出现人人互相侵犯的情况。
因此,人们就逐渐演变成依靠有威望或力量的人或组织来主持公道,这就是现在的官员、政府和国家。
但问题在于,这些公家(官员、政府和国家),其实也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人组成的,他们同样有七情六欲、爱恨情仇,和我们普通人并无太大区别。
而且,他们现在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变得做好事很容易,做坏事也很容易,不做事就更容易。
因此,如何确保他们勤恳做事,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就变成了一个难题。
这个问题大家自己去想,再说回上面的案件。
本来是个普通的小纠纷,之所以小问题拖成大案件,就是因为当事人一直反映问题却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且感觉受到不公正处理,导致双方矛盾激化,酿成悲剧。
而这,本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