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不到三个月怀孕,拒绝调岗被辞退,该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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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热搜上看到了两条涉及某企业女员工怀孕后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的报道,一条是说该女子怀孕后月薪从六千降到三千,一条是说其拒绝调岗被辞退。

这样的事情很能抓人眼球,也很能引起人们的讨论和热议,同样也能激起大量支持女子或支持企业的声音,但很遗憾,类似的报道虽然屡上热搜并引起人们的热议,但如果大家关注的焦点错了,那自然认识不到问题的本质,也不可能解决掉问题,人们反而会因为错误的认知,而选择错误的解决方法,最终错上加错,贻害无穷。

在这里先简述一下该事件: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可以得知,该女子大概是在今年5月20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半年,而协商调岗日期是在8月18日,因此可以推测在该日期之前女子已经怀孕,然后双方产生了一系列后续纠纷。

我看了下大家的评论,有大量网友支持该女子,也有少量声音认为该女子入职没几个月就怀孕,企业和老板太倒霉了。其实这两种声音无论支持哪一方,另一方都很难认同,那么就要回到开始讲的,大家要去分析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只有弄清楚问题的关键,才能避免人们在表面上争论不休却解决不了问题。

从表面上看,企业给女子调岗降薪或直接辞退,原因无非就是,女员工刚入职不久可能过段时间就要休产假了,不干活,工资照发,企业还得重新招人,那企业当然觉得自己是冤大头了;但如果大家这时候争论该支持女子还是支持企业,其实还是流于表面。

要想认清楚问题的实质,大家首先得弄清楚企业和员工之间是什么关系,我在网上看到有太多的劳动者在骂企业了,但却总是骂不到点上,这其中也包括很多的媒体和所谓的专家,如果骂不到点上,那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因为采取错误的方法去加剧问题。

其实大家只要有过求职经历,就应该认识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愿合作关系,看到这里很多人就不爽了,在他们看来,打工人明明受尽企业和老板的各种压榨和剥削,怎么还是自愿的?那么大家可以想一下,当自己求职的时候,企业能强制劳动者入职工作吗?能禁止员工离职吗?都不能。

至于很多劳动者抱怨的问题,也确实存在,但假设有一个工作环境更好、福利待遇更高的岗位,劳动者往往会立马选择跳槽;而现实的问题是,可供劳动者选择的企业和岗位还不够多,而劳动者抱怨后选择的解决方法通常是要求对企业多管一管,这就会造成企业和岗位变得更少,劳动者的选择变得更加困难。

讲了这么多,是希望大家可以正确认识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只有建立在正确的认知基础之上,人们才能认清楚问题的实质,既然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愿合作关系,那其实很多事情,只要双方之间自愿协商一致就可以了,但问题就在于明明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却因为人们的认知错误而引入了外力因素,即强制干预,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就比如我之前写调休的文章,为什么假期调休,会变成一个年年争论的难题?这个问题不但年年争论,而且将会一直争论下去,永远也得不到解决,因为明明是一个双方之间充满个人主观意向的问题,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想怎么休息都可以的事情,非要用一纸命令却想要让数千万家企业、数亿的劳动者共同接受,这又怎么可能呢?

女员工怀孕也是同样的性质,女员工怀孕后产假期间几个月不上班工资照发,那这个成本是谁在承担?是企业,那企业愿不愿意承担,这原本也是一个主观上的事情,像是有些企业为了吸引优秀的员工,给员工提供股权、高薪、买车、买房、各种优渥福利都有,这些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但很多企业和老板依旧愿意进行大量支出;那如果企业和老板不愿意承担这个成本和支出怎么办?其实也很简单,劳动者对这些企业和老板不满,拒绝与他们合作,去选择自己满意的合作对象即可。

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民众、专家、媒体都认为,企业必须承担这些额外的责任和支出,包括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这些人不但把自己的主观偏好和观念强加在对方身上,而且还要对方拿出自身财产来买单,如果这些企业拒绝就要面临千夫所指,是不是很魔幻?所以大家可以想一下,这个社会的观念已经败坏到什么地步了?

就像大家买东西,卖家报价100,买家要是觉得不值,完全可以不买,但现在买家却要求卖家必须按照买家的意愿卖东西,是不是很魔幻?这就是纯粹的强买强卖;那在企业和员工之间,谁是买家?谁是卖家?这个之前给大家讲过,员工是劳动力的卖家,而企业则是买家,现在的问题就是,卖家要求买家必须按照卖家的要求买东西,而且还总是指责买家不是东西,大家说魔幻不魔幻?

有点绕,但我相信大家能够理解其中的意思,也许大家认为我是在替买家即企业说话,但大家如果能够理解双方之间是平等关系的话,就应该明白,这并不是在为谁说话的问题,假设这个双方平等的关系被破坏,无论是偏向企业还是员工,暂且不论其中的道德及合理合法与否,这个平等关系一旦被破坏,就注定难以持久,有哪个强买强卖的生意能做长久的?最终结果无非是两败俱伤而已,这也是为什么对企业的管制越多,就业越困难,经济也越差。

很多人也许会拿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来举例,说这些行业的劳动者,就有完善的假期和各种福利,但大家需要认识到,这些劳动者所享受的优渥福利是谁在买单?并不是那些用人单位,而是所有纳税人和国民,因此这些单位是无所谓的,即使是一年只工作一个月,照样可以衣食无忧,因为他们的成本和代价是外部化的,只要有源源不断的纳税人供养就可以一直维持下去。现在大多数劳动者通常在羡慕前者,却骂着向自己购买劳动力的企业,这同样十分魔幻。

说回正题哈,如果人们可以正确认识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那类似的问题的解决起来很简单,互相尊重对方的财产和意愿,尊重自由契约即可;但如果一方想要强制对方接受自己的偏好和观念,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事,那类似的矛盾和纠纷不仅将会层出不穷,难以解决,而且最终只会让双方落得个两败俱伤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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