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新黄河引述路透社的报道,英国政府将在7月29日公布财政审查结果,英国首相斯塔默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审查结果将显示英国已经“破产和支离破碎”,当前面临“200亿英镑的公共财政缺口”。
那么,英国政府到底有没有或者是会不会破产呢?其实我们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指标进行判断,那就是还有没有人愿意去当英国首相,揽下这所谓的“破产”的“赔本”生意?答案很明显,人们将会趋之若鹜。
这样的结果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体验相去甚远,如果是在现实中,有哪个人或企业破产了,人们还会对其趋之若鹜吗?不会,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是唯恐避之不及。那为什么两者会有如此明显的区别呢?
这就要从其本质上去分析,也就是看其破产是不是以自己的财产来进行承担责任。
那么很明显,当个人或企业宣布自己破产的时候,他们通常是真的没钱了,资不抵债的话,不仅需要变卖自身财物,而且个人可能要长期背负债务,企业的话可能直接就关门倒闭消失了。
而英国政府的话,它是以自身的财产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吗?不是,它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款,它既不会变卖自身的财产去进行抵债,也不会关门倒闭就消失了,而是在告诉英国国民和纳税人,因为我要破产了,所以我要向你们征收更多的税款才能避免破产。
是不是很魔幻?所以我说英国政府永远都不会破产,反而越破产越有钱。那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个人和企业都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儿,这里仅指民企,他们没有合法强制从他人那里获取财物的权力,他们的行为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来负责,如果他人对前者不满意,他们就无法从他人那里获取财物,只能破产倒闭。
而英国政府则不然,它们是典型的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儿,它的钱财主要来自民众的税款,而税款又有国家强制力保障,人们想要它办的事情越多,它就会从民众那里汲取越多的税款,真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至于这买卖是否划算,就看人们的付出与回报是否是自愿的了。
那么我们从这两套办事逻辑就可以弄明白,英国政府必定会破产,但是越破产反而越有钱、越有权,这样的逻辑无一例外。
因为当人们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情的时候,通常都会精打细算、量入为出;而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儿,人们往往不仅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大概率还要想办法给自己捞一笔,所以后者的钱永远都不够花。
当人们以自身财产承担责任面临破产的时候,人们通常会选择开源和节流;而以他人财产承担责任的时候,想到的就更多的是开源,而鲜有节流。
那么,这一类的事情怎样才有可能改变呢,也许只有在普通民众对税负和通胀的压力及负担不堪忍受的时候;
但这也只是有可能,因为到了那时,人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能还是不停地呼吁它多管一管,而不是意识到,它才是问题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