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后猝死”,严禁劳务派遣只会恶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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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潇湘晨报的报道,山东青岛某工厂的一名员工在10月6日入职后至10月15日这10日内有8天加班,累计加班41个小时,后在10月16日上午因身体不适晕倒无法继续工作请假休息,之后被家属发现昏倒、意识丧失,送医抢救后,在下午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根据家属描述,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在事后推诿拖延,不积极处理;用人单位回应一直在和家属协商谈判,用人单位是委托中介公司招的人,员工是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公司会牵头组织劳务公司一同来协商处理此事;报道中并没有提及劳务公司的回应;该事件暂时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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