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羊汤仅5片肉卷”,店家被取缔,到底该不该?

博客

近日,一男子在社交媒体发视频吐槽,在哈尔滨红专街早市花20元买的羊肉汤仅含5片肉卷。

1月20日,哈尔滨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视频基本属实,已取消摊主经营资格。

我看了一下那个羊汤的视频,只有几片肉,还是肉卷,如果我是食客,喝到这样的羊汤,也会觉得被坑了。

那该怎么避免再次被坑呢?

有两个选择:

一是,自己再也不来这个店家消费,同时也可以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避免他们被坑,当大家都拒绝在该店家消费,它自然要倒闭关门。

只要店家没有强迫消费者必须在他家喝羊汤的权力,不管他想怎么坑人,或是有多黑心,最终都会自食其果。

这就是消费者主权,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用手里的金钱投票决定着这些商家能不能生存,决定着谁会发财,谁会破产倒闭。

所以,这些服务于消费者的商家需要花费心思从各方面讨好消费者,让消费者享受舒心的服务。

即使有商家坑蒙拐骗,它可以坑人一次,却很难坑到第二次。

二是,可以寻找一个立场居中的裁判机构投诉处理,比如这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裁判机构对争议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对事件中侵害另一方权益的当事方进行处罚整治,可以有效避免商家坑到更多人。

像是这个事情中,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已取消相关摊主经营资格。

那这个处理是否合适呢?

我看了一下澎湃上网友的评论,支持者居多,也有反对声。

那我们就要分析一下为什么?

首先通报说“视频基本属实”,至于到底是什么事情“基本属实”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也就是说店家到底存在的是什么问题我们看不明白。

我看到的当事人所发吐槽视频中,其并没有明言自己不满的具体问题,只是发了羊汤视频和报了价位。

那这个值得关注的点就多了啊,比如,是这个价格不值?还是说不能用肉卷?或是肉卷不是羊肉?

大家关注的点不一样,那问题的性质也就不同了,当事人的吐槽视频咱就不说了,但当地的通报在我看来是不及格的。

虽然说取缔了大家认为的坑人店家,大家心理很爽,但却爽的莫名其妙、稀里糊涂。

即使为啥爽不值得追究,但问题在于通报并没有平息人们之间的争议,那评论中出现反对声也就不出意外了。

作为旁观者,我们不清楚事情的经过,但既然发了通报,我们就只能通过通报来判断。

如果一个基本属实,却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就可以做出处罚,那当地是不是可以用类似的通报取缔任一商家?

那大家还能安心做生意吗?如果大家都随便去发吐槽视频,难道当地会把店家都取缔了吗?

所以,我们既要确保坑人店家受到应有处罚,也应确保相应部门审慎行使权力,避免伤及无辜。

这里也并非为这个羊汤商家辩白,而是即使处罚,也应该做到有理有据,说明事由。

这样不仅可以让围观者心服口服,也能让其他商家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以免后续再出类似事情。

weinxin
铁锤小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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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是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