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晚会。
近期,各家媒体上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早已开始预热。晚会年年办,问题年年有——这几乎成了一个固定节目。
我并不否认315晚会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起的作用。它像一场年度大考,让一些不良商家在聚光灯下无所遁形,也让普通人在一夜间感到“解气”。然而,晚会落幕之后呢?那些被曝光的商家或许受到处罚,可更多没有被镜头对准的侵权事件呢?

能被媒体选中、引发全民关注的案例,不过是茫茫苦海中的一叶扁舟。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他们的委屈与损失,根本等不到那盏聚光灯。如果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主要寄托于一年一度的晚会和偶然的媒体曝光,这本身不就说明常规的、制度化的救济渠道失灵了吗?
我们首先要明白,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没有奸商,只要人性存在,这就无法杜绝,关键在于当消费者遇到奸商、权益受损时,是否有一条顺畅、快捷、低成本的救济途径?
在现实中,我们看似有很多条路可以走——找商家理论,让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去法院起诉。可如果你问任何一个曾试图维护自身权益的人:“你是否觉得这些途径方便、快捷、高效、有力?”答案往往是一声叹息,或是一脸苦笑。
很多人在权益受损后,面临的现实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太高。你买到了劣质商品,损失也许只有几百元,但要维护自身权益,却得收集证据、跑部门、写材料,甚至请律师、上法庭。花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可能远超你的损失。更不用说过程漫长、结果不确定,即便赢了官司,执行也可能困难重重。
于是,理性的选择常常是放弃——“就当花钱买教训”。这种“维护自身权益成本高于损失”的现状,恰恰成了不良商家有恃无恐的温床。他们算得很清楚:大多数受害者会选择沉默,欺诈的收益远大于可能付出的代价。
那么,如果消费者权益受损后,能有一条方便、快捷、低成本的途径讨回公道、获得赔偿,那还需要媒体大张旗鼓地报道、诉诸舆论压力吗?根本不需要。媒体的报道固然能推动个别案件解决,但能进入公众视野的,只是现实中侵权事件的极小一部分。更多消费者依然在沉默中承受损失。
所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出路,不在于一年一度的曝光,而在于建立一个方便、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救济渠道。这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甚至改革。
例如,通过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消费投诉平台,流程要精简,证据要求合理,避免繁文缛节,让消费者方便维护自身权益;建立专门处理消费纠纷的快速通道——像行政调解、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等,设定明确的时间表,避免久拖不决;推行真正有力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欺诈等恶意行为,给予高额赔偿,让侵权者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赔偿金应主要归于受害消费者本人,而非上缴国库,这样才能真正激励受害者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还要确保判决和裁决的执行力,建立有效的强制执行机制,让扯皮推诿无处遁形。
这些制度若能落地,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将大大降低,效率则会显著提高。届时,每一个受害的消费者都不再是孤军奋战的弱者,而是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净化市场的“监督员”。亿万消费者构成的监督网络,将让不良商家发现:欺诈行为被揭露和追责的概率大大增加,一次欺诈带来的潜在赔偿可能吞噬掉所有非法利润。继续作恶,就成了一笔极不划算的生意。
然而,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实现起来这么难?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假设你去“张三饭店”吃饭,发现菜品差、价格贵、服务糟,你下次就不会再去了。其他顾客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张三很快就会发现:如果不提升质量、改善服务,就会失去顾客,最终关门倒闭。
这个例子揭示了一个关键:消费者之所以能“用脚投票”,是因为他们有选择,而且这个选择很重要,决定着饭店的生死存亡。如果一条街上只有张三一家饭店,哪怕他服务差,大家没得选,可能还是会去。但如果这条街上还有李四、王五、赵六……多家饭店,那么做得差的就会自然被淘汰。
正是消费者手中自由选择用脚投票的权利,给了消费者改善自身处境的力量,也倒逼商家主动提升服务。明白了这一点,你也就知道为什么建立一个高效便捷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如此困难了——因为在救济途径上,消费者同样“没得选”。
现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无论是行政投诉还是司法诉讼,都普遍存在门槛高、流程繁、时间长、成本大的问题。消费者就像走进一条只有一家饭店的街,哪怕对服务不满意,也没有其他选择。
如果一条街上有好几家饭店,而且是竞争关系,引入部门竞争建立多元化的救济途径,服务水平不好的就要付出代价,实行责任制度,比如末位淘汰、缩减编制、减少预算等等;那么张三们就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这时候——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也会有了竞争压力,必须优化服务,否则就会被“用脚投票”。
但现实往往是,消费者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的选择往往有限,且它们姿态高傲、流程冗长,无需对消费者负责,由税金供养旱涝保收,通俗点说就是消费者没有评价或是制约其行为的权力,消费者没有选择,只能忍受,或者干脆放弃。
因此,真正的突破点,不在于多办几场晚会,而在于降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门槛,在救济途径中引入竞争、强化透明度,对于尸位素餐之流同样给予追责或惩罚,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多元化、便捷化、竞争化。这需要制度的革新,也需要观念的转变。当维护自身权益不再艰难,赔偿不再渺茫,消费者的每一次选择,都将成为最有力的投票。当消费者在商品市场和救济市场中都拥有实质性的选择权与话语权,到那时,又何须一场315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