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凤凰热榜的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多地在强行给劳动者涨工资;我相信,认为最低工资制度保障并提高了劳动者权益的,绝对不在少数。

然而,这些人恰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就是人们耳熟能详的那个"拔苗助长"的故事,他们以为把一株禾苗往上拔了拔,便以为它真的长高了。
在这些人看来,政府只要出台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就能理所当然地拿到不低于这个标准的工资,劳动者的利益就得到了保障。听起来很美好,对吧?但问题是,现实世界真的会按照这个剧本走吗?
这些人认识不到,真实后果很可能是:一部分劳动者干脆连工资都拿不到了。
举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假如有个饭馆老板叫张三,一碗面条卖十元钱。他觉得自己赚得太少,想让收入翻上十倍,于是把一碗面定价到一百元。那么结果是,他真能一碗面赚到一百元吗?还是说,消费者扭头就走,再也不来他家吃饭了?
这个答案,并不难回答。
可奇怪的是,同样的道理,一放到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少人就立刻换上了双重标准。在他们眼里,强行提高最低工资,对劳动者就是一件纯粹的好事,仿佛没有任何负面影响。
这岂不是典型的睁眼说瞎话?这与张三的面条涨价,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是涨价幅度不同罢了,但道理却是一样的。
强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必然减少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消费量。这世上没有任何道理说:涨价是没有代价的。
放到劳动力市场上,强行提高最低工资的后果就是:的确会有一部分劳动者因此受益,但同时,也必然有一部分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说白了,这就是通过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去让另一部分人得利。
而那些因为最低工资标准被抬高、进而面临找工作困难的人,是谁?恰恰是那些最弱势的劳动者群体——没有经验的年轻人、技能一般的普通工人、年龄偏大的求职者、身体健康条件不好的人等等。
那么大家可以看到:强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首先伤害的,恰恰是它声称想要保护的那群人。
这里面的道理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卖家涨价,买家必然降低消费量,甚至干脆不再消费。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最低工资制度这么一个反常识的错误理念,却能大行其道,得到这么多人的拥趸?
我想,不外乎三种人。
第一类,是真的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他们被那套"涨工资就是好事"的单纯叙事牵着鼻子走,从来没有反问过一句:如果涨价这么好,为什么不把最低工资直接定到月薪十万呢?
第二类,是心存侥幸,寄希望于强制力把自己的工资抬上去,至于其他人会不会因此丢掉饭碗,关我什么事?
还有第三类,就是最坏的那一类——他自己压根不需要最低工资的保障,他坐在办公室里拿着不错的薪水,却大力呼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为什么?因为这样可以排斥掉那些低技能的劳动者进入就业市场,减少自己的竞争压力,保障自己继续拿高薪,还可以博取一个为民请命的美名。
劳动者想要提高自己的工资,正确的办法,从来就不应该是寄希望于强制力逼着买家出高价。这条路,的确会让一部分劳动者受益,但那是以损害另一部分劳动者、以及买家即企业为代价换来的。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损人利己之法,却绝不是一种健康的、持久的办法。
正确的做法,是尊重最基本的经济规律,也尊重市场中的每一个个体:保障每一个个体自由协商、自由缔约的权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就业岗位多起来,从根子上解决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问题。
当市场上的就业岗位多起来的时候,企业之间自然会产生竞争,为了招到好员工,它们会主动提高薪资待遇。这时候,每一个劳动者才能真正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和薪酬。这才是互利共赢的正道。
也希望大家谨记:但凡所求,皆有代价;而真正能改善劳动者处境的,从来不是把买家的手脚捆住,而是让市场上愿意出价的买家多起来。
常识之所以是常识,就在于它从不与任何人讨价还价。最低工资制度考验的,从来不是立法者的善意,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