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炫富”背后的道德陷阱

近来,一种声音在舆论场中逐渐高涨:要求对所谓的“炫富”行为进行规训甚至惩治。从对名人奢华生活的指摘,到对网络上一掷千金展示的愤慨,再到对任何超出“普通人”认知的高消费的本能性质疑,这种情绪正汇聚成一股不容小觑的声浪。它往往披着“公平”、“正义”甚至“道德”的外衣,呼吁用舆论监督、道德审判乃至行政手段,去约束、贬损乃至惩罚那些“过于醒目”的财富展示。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对社会风气的匡正,是对浮躁虚荣的鞭挞。然而,如果我们拨开“正义”的面纱,深入审视其内在逻辑与可能后果,便会发现,这种“惩治炫富”的呼声,非但不能导向一个更健康的社会,反而可能滑向非理性的仇视,并最终侵蚀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繁荣根基。

要求惩治炫富,其最直接的心理动因,往往源于对比产生的心理落差与不适感。当一些人通过屏幕,看到与自己生活境遇天差地别的消费场景时,震惊、反感乃至愤怒的情绪便油然而生:“这还叫不够花?那我们算什么?”这种感受真实而普遍,源于人性中天然的社会比较心理。

然而,感觉的真实性,绝不等于行动的正当性。感到不理解、不舒服,是个人情绪;但将这种情绪升格为对他人合法生活方式的公开道德审判,并呼吁以集体或公权力之名进行“惩治”,则是另一回事。这实质上是将个人的心理失衡,转化为对他人私有领域(如何支配合法财富、如何表达个人生活)的侵犯企图。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情绪极易被简单归因和误导。它常常隐含一个危险的预设:一个人的“富”,必然意味着另一个或一群人的“穷”;一个人的奢华,必然建立在对他人的剥夺之上。这是一种典型的“零和博弈”思维,完全忽视了在自由交换的市场中,绝大多数财富是创造出来的增量,而非掠夺来的存量。企业家因提供了备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与服务而获得财富,消费者则因获得心仪的商品而提升了满足感,这是一个共赢的过程。将市场创造中的成功者,先入为主地视为“罪人”,实质上是将复杂的经济协作关系,扭曲为你死我活的斗争叙事。

再说何为“炫富”?其定义本身便极其模糊且主观。佩戴名表是炫富吗?购买豪宅是炫富吗?品尝一顿昂贵的美食并分享是炫富吗?送孩子去海外留学是炫富吗?这个概念的边界可以无限延伸,最终可能囊括一切超出批评者自身消费水平或审美接受范围的行为。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充满道德弹性的舆论武器。

一旦“炫富”成为一个可以随意挥舞的道德大棒,社会将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今天可以指责明星“天价片酬”,明天可以批判企业家“生活奢靡”,后天可以嘲讽程序员“收入过高”……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个维度上成为“他人眼中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者”,从而沦为被攻击的靶子。评判的标准不再是法律与契约,而是流动的、多数的、甚至充满嫉妒的情绪。这绝非文明的进步,而是向“多数人暴政”与道德猎巫的倒退。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保障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自由支配其合法财产、追求其认可的美好生活的权利。只要财富来源正当,其使用方式本质上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对他人生活方式“看不惯”就要求“管一管”,实质上是将个人的审美偏好或心理感受,凌驾于他人的基本权利之上。如果这种逻辑成立,那么任何与众不同、任何超出“平均水平”的表达与选择,都可能因“引起他人不适”而招致干涉。社会将失去多样性,变得单调而压抑。

要求“惩治炫富”的声音,其最致命的危害在于,它最终指向的是对财富创造者与积累过程的否定与打击。这种社会氛围和政策倾向(如果成为现实)将产生一系列连锁灾难:

首先,扼杀创新与冒险精神。如果通过合法经营、服务大众而获得的财富,随时可能因“过于显眼”而成为众矢之的,被道德舆论所羞辱,被潜在的政策所觊觎,那么还有谁愿意承担巨大的风险去创新、去投资长远项目?企业家将变得战战兢兢,资本将畏首畏尾,最终受损的,是依赖市场经济提供就业、产品与服务的每一个普通人。历史早已证明,一个仇视、惩罚创造者的社会,必然走向活力的枯竭与普遍的贫困。

其次,扭曲社会激励机制。一个社会的繁荣,依赖于正向的激励:服务的人越多,满足的需求越大,创造的价值越高,获得的回报也应当越丰厚。这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逻辑。而“惩治炫富”的潜在诉求,是在惩罚这种“服务多数人”的成功。它传递的信号是:做得太好、太成功是危险的,应当收敛、应当隐藏,甚至应当被“均摊”。这只会鼓励躺平、伪装平庸,以及将才能与资本转向更隐蔽甚至更无益的领域。

再次,助长权力寻租与伪善。当公开的、市场的成功受到抑制,真正的财富积累可能会转向两条更糟糕的路径:一是与权力结盟,通过寻租、垄断等非生产性方式获取利益,这更具破坏性且不为人知;二是催生普遍的伪善,迫使成功者不得不隐藏其生活,在公众面前表演“艰苦朴素”,私下却可能以更扭曲的方式消耗财富。这无助于社会风气的净化,只会滋生虚伪与地下经济。

最后,模糊真正的社会问题。将矛头简单指向“炫富”的个人,容易让人们忽视造成贫富分化的更深层、更关键的制度性原因,比如某些领域的准入壁垒、不公正的资源分配、低效的行政垄断以及货币超发带来的资产价格扭曲等。将复杂的结构性矛盾,简化为对个人生活方式的道德讨伐,无异于舍本逐末,转移了改革真正的焦点。

真正的文明社会,其标志不在于财富的表象是否“平均”,而在于能否保障每个人在规则公平下的自由发展权。我们应当关注的,不是张三李四该不该花费巨资购买某项服务或商品,而是每个人是否都拥有通过正当途径追求美好生活的平等机会,每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否都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尊重与保护。

对待财富,我们需要的是理性区分,而非情绪化的一棍打死。对于那些通过欺诈、权力寻租、侵害他人权益等手段获取的不义之财,社会理应通过法律予以追索和严惩。但对于在公平市场规则下,凭借眼光、才能、勤奋与冒险精神创造的财富,我们应当抱有基本的尊重。正是后者的积累与再投资,推动了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就业增长,托举了整个社会福祉的底盘。

“惩治炫富”的呼声,本质上是一种披着道德外衣的集体嫉妒,以及一种试图用权力或舆论干预他人合法生活的冲动。它源于人性中的幽暗,却伪装成照亮社会的火炬。如果我们放任这种声音成为主流,甚至将其固化为政策与法律,那么我们将亲手扼杀社会的创造力,浇灭奋斗的希望,最终在相互猜忌与普遍匮乏中,迎来一个没有赢家的未来。

下次,当你想举起道德大棒挥向某个“富人”或某种“炫富”行为时,不妨先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也通过正当的努力获得了财富,你是否愿意活在一个人人有权对你如何花钱指手画脚、甚至要求“惩治”你的社会?

唯有超越简单的“哭穷”与“骂富”的对立,在尊重个体权利与接纳人性真实的基石上,回归逻辑,捍卫每个人——无论我们喜欢或讨厌——在法律下的平等权利,我们才能避免社会堕入相互劫掠、共同衰败的丛林,走向一个真正宽容、安全且繁荣的文明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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