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女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应该让事实来说话

郑黔观察字数 3178阅读10分35秒

这两天,福建街头一起交通事故及其后续的索赔纠纷,再次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根据多家媒体报道,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经过路口时,遇到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摔倒,两人随后上前搀扶。事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两名女生承担次要责任。摔倒的老人一方据此提起诉讼,向两名女生家属索赔22万元。新闻标题或内容大多渲染“初中女生好心扶人反被索赔”,网友评论也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女生,谴责老人及其家属。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网络上流传的现场视频角度单一并不完整,公众实际上是在信息严重不全的情况下进行着情绪化的站队。在一片“好人没好报”的声浪中,我们不妨先冷静下来,看看现有的、有限的信息到底能告诉我们什么,以及我们究竟缺失了哪些关键事实。

目前,公众接收到的信息可以呈现为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一个经典的“善行反遭讹诈”的道德故事。在这个叙事里,核心情节是:老人自己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生出于善良上前帮扶,结果反而被认定有责,并面临巨额索赔。媒体报道的标题和行文方式,以及女生家属接受采访时的委屈诉说,都在不断强化这个叙事。它精准地击中了公众对“扶老人被讹”这一社会痛点的记忆与恐惧,迅速点燃了同情与愤怒的情绪。在这个框架下,责任认定书成了“和稀泥”或“机械执法”的产物,索赔22万则成了“狮子大开口”和“讹诈”的证据。

然而,如果我们暂时搁置道德预判,仔细审视一些律师和专业人士基于现有视频所做的分析,会看到第二个版本:一个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技术性讨论。根据一段监控视频,事故现场的情况似乎更为复杂。视频显示,骑自行车的老人首先是为了避让一辆正常驶出的白色轿车而向右偏移,紧接着,两名共骑一辆电动车的初中女生出现在道路左侧(即未靠右行驶)。就在女生出现的瞬间,自行车上的老人有一个明显的向左急转或避让的动作,随后失去平衡摔倒。

支持女生无责的观点认为,老人摔倒的直接原因是避让白色轿车后重心不稳,两名女生的电动车并未与老人发生物理接触,且出现在老人摔倒之后,因此其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未靠右行驶)与摔倒结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但我根据视频中的画面认为,老人在避让白色轿车时,骑行状态比较平稳,在白色轿车过去之后,骑车老人又有了一个明显的避让动作,才造成了这个摔倒的结果,而这时恰恰就是两名初中女生骑车出现的时候。如果这个观察成立,那么“无接触”不代表“无影响”,突然出现的车辆对骑车人心理造成的惊吓和引发的避让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就成了责任认定的核心争议点。

事件之所以陷入“罗生门”,除了案件本身还尚未经法庭充分质证外,当前媒体报道的严重失职难辞其咎。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报道,都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第一,事实要素选择性呈现。报道几乎全部聚焦于两名初中生“扶人”的善行,以及她们被定责索赔的“悲惨”遭遇,但对于事故是如何发生的这一核心事实,却语焉不详。视频关键细节的描述缺失,不同分析观点的平衡呈现不足,导致公众无法基于完整事实进行判断。这就像只告诉观众一场冲突的结果,却故意隐去了冲突的起因和过程。

第二,关键信息严重缺失。老人摔倒后的伤情究竟如何?是轻微擦伤,还是骨折需要手术?医疗费用实际产生了多少?这些直接影响赔偿数额合理性的基本信息,在报道中一概阙如。“索赔22万”这个数字被单独抽离出来,成了煽动情绪的爆点,但无人追问这个数字的依据是什么,是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是精神损害赔偿?其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没有这些背景,“22万”就只是一个用来刺激情绪的抽象符号。

第三,单方面信源主导叙事。报道大量引述女生家长一方的说法和情绪,却极少甚至完全没有呈现摔倒老人一方的解释、诉求和证据。一场纠纷至少有两方当事人,但媒体报道却几乎变成了单方面的“诉苦会”,这如何能称得上是客观、平衡的报道?这种操作,本质上是在用一方当事人的叙事代替事实本身,预先设定了“受害者”与“侵权者”的角色。

第四,将法律问题简单道德化。媒体热衷于将事件包装成“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好人难做”的悲情故事,却回避了对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的深入探究。交警定责的逻辑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无接触事故”如何处理?侵权责任中“过错”与“因果关系”如何认定?这些本应成为公共讨论焦点的专业问题,在情绪化的浪潮中被淹没了。媒体的责任是厘清事实,帮助公众理解复杂问题,而不是简化问题、煽动对立。

正是因为媒体提供了这样一个残缺不全、充满倾向性的“事实”拼图,公众的讨论才不可避免地陷入立场先行的争吵。支持女生的人,认为任何定责都是对善心的打击;认为老人有理的人,则可能被斥为冷漠。但双方争论的基础,都是一片信息的迷雾。

在这起纠纷中,要做出相对公允的判断,至少需要以下几个关键事实得以澄清,而这些恰恰是目前信息黑洞所在:

1、完整的视频证据与轨迹还原。目前流传的视频片段是否完整展现了事故全过程?从哪个角度拍摄?能否清晰还原白色轿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者的行驶轨迹、速度、相对位置及时间先后顺序?特别是两名女生电动车出现的确切时机,是在老人重心已失的瞬间,还是在之前足以引发其作出避让反应的时刻?这需要多角度、不间断的监控视频来证实。

2、专业的因果关系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尤其是无接触事故,极其依赖对因果关系的专业判断。老人的避让动作是一个连续的、受多重因素影响的过程,还是可以清晰区分为“避让轿车”和“避让电动车”两个独立阶段?突然出现的车辆对骑行者的心理影响(惊吓)及其引发的操作失误,在交通工程学和司法实践中,是否被认可为一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需要结合现场道路环境、车速、视线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析,而非网友的肉眼观察所能定论。

3、损害后果的具体明细。这是判断22万索赔是否“天价”的唯一依据。老人确切的伤情诊断是什么?医疗费、交通费、后续康复费用的票据是多少?如果构成伤残,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什么?其索赔金额的具体构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是否都有相应证据支持?只有看到这些,我们才能讨论赔偿额是合理诉求还是漫天要价。

4、各方的过错程度。即便认定两名女生存在过错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也需要确定其过错的程度。同时,摔倒的老人自身是否有责任?例如,她在避让时是否观察不足、操作不当?白色轿车驾驶员是否有任何过错?违规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是否影响了道路通行条件?这些都需要在划分责任时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责任比例,而非简单地“全有或全无”。

这起纠纷之所以引发广泛焦虑,是因为它再次触动了社会那根敏感的神经:当善意遭遇不确定的法律风险时,我们该如何自处?但将问题仅仅归结为“扶不扶”的道德困境,是一种逃避。这起事件更应促使我们思考:

第一,司法如何成为信任的基石。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但却并非法院判决的唯一依据。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责任划分不当,可以不予采信,并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确定民事责任。因此,本案最终走向何方,关键在于法庭上双方能否充分举证、质证,法官能否基于全部证据,对过错和因果关系做出令人信服的认定。我们期待即将到来的庭审,能够以一个证据扎实、说理充分的判决,为这场争议画上句号,并为此类无接触事故的责任认定提供一个清晰的司法范例。司法的权威,正在于其用严谨的程序和证据探寻事实的能力。

第二,媒体如何履行其基本职责。在这起事件中,部分媒体的表现是不合格的。新闻不是小说,不能为了流量和情绪而牺牲事实的全面与平衡。公众的知情权,需要完整、客观、中立的信息来满足。媒体应当做的,是尽可能搜集和呈现多方信源,解释专业法律问题,提示当前信息的局限性,而不是充当一方当事人的“扩音器”和社会情绪的“点火器”。当媒体习惯性地生产“残缺的事实”时,它就在助长社会的撕裂与互害。

第三,公众如何保持理性。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急于站队、宣泄情绪,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淹没那些真正重要的技术性讨论。我们可以有道德上的倾向,但更应尊重法律对事实和证据的苛求。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鼓励善行,但也必须坚持“谁过错,谁负责”的基本法律原则。这两者并不必然矛盾。矛盾往往源于事实不清时的误判。因此,让法律的归法律,在事实清晰的基础上,该保护的善心予以保护,该厘清的责任予以厘清,才是正道。

归根结底,福建这起事故纠纷,是一起有待法律程序厘清的具体案件。在法庭敲下法槌之前,所有基于碎片信息的道德审判和情绪宣泄,都可能偏离真相。我们呼吁媒体补全事实,我们期待司法查明事实,我们更希望公众能耐心等待事实。只有让事实充分说话,才能避免善良被无辜透支,也才能避免过错被轻易放过。这,或许才是这起事件带给社会最重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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