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听到一个词:“民众利益”或“民众诉求”。政治家们演讲时会说“倾听民众呼声”,政策文件里总在强调“回应民众期待”,似乎“民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共享着整齐划一的愿望。请稍作停留,问问自己:你的诉求,和你的邻居、同事、远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真的完全一致吗?答案往往是:不,甚至截然相反。

为什么?因为“民众”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的集合概念,就像“森林”一词无法描绘每一棵树的形状。真实的,是无数具体、鲜活、背景各异的个人。每个人基于自身独特的处境、经验和价值观,形成了对“好生活”的不同想象,对“利益”的不同定义。这种多样性,并非混乱或错误,而是人类社会最本真的面貌,也是诸多公共议题争论不休的根源。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暂时离开“民众”这个宏大的集合,走进构成它的——每一个“你”。
一个简单的例子:你是街角面包房的老板。你的核心利益是面包能卖个好价钱,成本(面粉、房租、人工)越低越好。因此,你可能会希望对面新开的面包店赶紧关门,甚至是方圆几里地都只有自己一家面包店,同时小麦进口关税降低,最好还能减点税。这时,门铃响了,一位顾客走进来。作为消费者的你(或你的家人)会怎么想?你希望面包新鲜、美味、价格便宜,选择越多越好。你心里抱怨附近怎么就一家面包店,希望附近能多开几家面包店来激烈竞争,把价格打下来。
瞧,同一个人,仅仅因为“生产者”和“消费者”这两种身份,就产生了内在的利益冲突。这就是社会的缩影。这种角色分野是普遍且持续的。因此,当我们笼统地说“民众希望降低生活成本”时,必须追问:是作为消费者的民众,还是作为生产者的民众?对于后者,降低其产品的售价,可能直接意味着利润的减少。当人们基于不同角色发出声音时,诉求的“截然相反”就成了常态。
我们的利益诉求还受到时间视野的巨大影响。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类天生更关注即时、确定、看得见的利益,而对遥远、不确定、需要复杂推演的长期利益则容易忽视或轻视。
想想国际贸易保护的例子。当国外更便宜、更好的商品涌入时,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和工人会感到竞争压力。他们的短期利益诉求清晰而强烈:要求政府设置壁垒,加征关税,阻挡竞争。这种诉求非常具体——保住我的工厂,保住我的工作。政府如果顺应这股声音,短期内,这部分人群的“利益”似乎得到了保护。
然而,从长期和整体的角度看呢?关税壁垒保护了低效率的生产者,却让国内全体消费者长期支付更高的价格,享受更少的选择,整体生活成本上升。更开放的市场,短期内会让部分人承受竞争的压力,但长期却能通过竞争提升整体效率和创造力,让更广泛的民众以更低成本享受更多更好的商品与服务。但是,“长期利益”看不见、摸不着,它的逻辑链条复杂,需要耐心和理性去理解;而“短期利益受损”的痛苦却是切身的、立竿见影的。于是,政治舞台上,迎合可见短期诉求的声音往往比倡导长远公共利益的声音更容易获得掌声。这并非民众愚蠢,而是人性使然。
如果说身份和时间影响利益的“计算方式”,那么更深层的驱动力量是我们的“观念”——我们如何看待世界,信奉何种价值。观念如同大脑的操作系统,决定了我们如何解读信息,以及将什么定义为“利益”。
比如,人们往往希望可以拥有丰裕的物质福利、经济增长和安全稳定。持有这类观念的人,其具体诉求往往集中于此:更高的工资、更低的物价、更完善的社保、更稳定的社会环境。
就拿其中的高工资来说,高工资该通过哪种方式来实现?是通过生产率的提高,还是通过法律的强行规定?
如果是基于生产率的提高,这个过程往往会比较缓慢看起来并不明显:比如数十年前手机是奢侈品,劳动者数年的工资也未必买得起,但现在,手机是日用品,几乎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买好几部,这就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物质生产极大的繁荣叠加工资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的消费能力增强,消费者可以消费得起以前根本消费不起的产品。
如果是法律强行规定,这个看起来立竿见影,但却同时意味着生产者的成本被人为立马强行提高,成本的提高必然伴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者消费量的下降,这又将导致生产积压进而减少生产。那么,假如工资上涨的代价是物价上涨和物资短缺,那这还是人们希望的高工资吗?有的制造业还可能转移到其他人力成本更低的国家,那么有些行业的劳动者连工作都要重新找了。这时候人们就会发现,虽然收入看起来很高,但可能购买力还没有之前的高,某些人群可能还要重新找工作,而由于不少产业已经转移工作岗位减少,找工作必然困难重重。
这便是人们在不同观念下做出的不同选择所导致的不同的结果。
看清了利益诉求多元乃至对立的根源,我们或许能对公共讨论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急躁。当我们呼吁“代表民众利益”时,需要意识到,我们不可能代表一个铁板一块、不存在内在矛盾的“民众”。真正的难题在于:如何在众声喧哗中,找到一条不依靠强制、而是尊重与协商的共处之道。
试图用一套统一的“价值蓝图”或“发展规划”去套用在所有个体身上,注定会与无数具体而真实的生命体验发生摩擦。有的规划,初衷可能是“惠民”,却因为忽视了某一部分人的生计方式(比如为了市容清理摊贩),或冒犯了某一群体的情感与传统(比如以环保之名禁止千年习俗),而变成“扰民”甚至“伤民”。
因此,公共治理的核心智慧,或许不在于找到一个全知全能的设计师来替所有人定义“幸福”,而在于建立一套公正的规则框架。这套框架不预设统一的“利益”答案,而是保障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地追求自己所定义的“好生活”的权利;同时,为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提供和平、理性、法治化的解决渠道。
意识到“我们想要的天然不同”,不是悲观地承认分裂无法弥合,而是迈向成熟社会对话的第一步。它要求我们抛弃“总有一个正确答案且握在我手中”的思维,学习在多元甚至对立的诉求之间,寻找那微妙且动态的平衡点。这条路远比寻找一个“圣主明君”或一套“万能方案”更为艰难,但恐怕,这才是面对真实世界的唯一诚实且有望长久的路径。毕竟,现实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民众”,而只有每一个在具体生活中,有着具体悲欢、具体渴望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