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又看到了熟悉的消息:法国面包店老板因五一营业被查,面临至少5000欧元的罚款;法国总理亲自出面,承诺作废罚单;这场景,去年见过,当时我就写过一篇文章:《法国面包店五一营业被罚64万,面包师期望上班而不得》。表面上看,这是一场劳动法与自由的博弈。但往深处看,其实是对“保护”二字的重新定义。

今年法国的这出戏,剧情是这样的:法国一家面包店老板埃里克,五一当天正常营业,雇了七名员工,结果劳动稽查员上门检查,告诉他违规了,可能要面临至少5000欧元的罚款。老板说,开店三十年,从没出过这种事。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国劳动法第L3133-4条白纸黑字写着:五一劳动节是员工带薪休假日。
这件事有趣的地方在于,法国政府其实也意识到了这种规定的僵化。今年4月中旬,总理勒科尔尼宣布,手工面包店和花店可以例外营业,条件是员工自愿且工资翻倍。消息一出,立即引爆舆论——零售业、肉铺、鱼店纷纷表示:“凭什么他们可以,我们不行?”
工会则愤怒地表示反对,这是“滥用职权”、“践踏议会”,并将此事上诉至最高行政法院。而负责检查的机构不同意总理在没有经过议会通过就擅自做主的做法,所以就出现了稽查员和总理意见不符的怪事情。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极其荒诞的画面:一方面是劳动稽查员拿着法律条文,去检查那些希望工作的面包店是否在“违法”工作;另一方面是总理亲自出面,承诺把罚单取消。
这难道不是莫大的讽刺吗?那些想上班赚钱的人,那些愿意在五一付出劳动换取双倍收入的人,那些渴望通过多劳多得改善生活状况的人,他们的意愿被法律强行否决了。法律说:你不想休息?那我替你休息。你不需要保护?那我来保护你。问题是,他们需要这种保护吗?
每次看到这类新闻,总有人义正言辞地说: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啊,五一就应该休息。可我想问:你凭什么替别人决定他今天该不该休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境和选择。有面包店老板说,五一当天生意特别好,营业额可能占到全年的五分之一,全法面包店关门歇业的损失“至少7000万欧元”。面包店的员工说,对于需要用钱的人来说,不让他们挣双倍工资太可惜了。
这些是真实的声音,是劳动者发自内心的诉求。可法律却对他们说:不,你们不知道什么对自己好,我来替你们决定。
所谓保护,难道不是应该让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吗?一个真正想休息的人,没有任何企业能强迫他劳动;一个真正想上班的人,也不应该有任何法律阻止他去工作。这才是最自然的、最公平的状态。
但现在的逻辑恰恰相反:法律不是在保护劳动者的选择权,而是在剥夺他们的选择权,然后用一种“我为你好”的姿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这不是保护,这是强制,是用家长式的思维代替个体的自主判断。
有人可能会说:这些法律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防止资本家无底线压榨工人。
这种说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它预设了一个前提:劳动者是弱小的、无知的、无法保护自己的,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外部力量来替他们做主。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是不信任人,不相信人有能力为自己的利益做出判断。
更何况,这种法律真正的受益者,从来都不是广大的劳动者,而是那些已经拥有稳定工作、享受着高福利的“既得利益群体”。
我们可以看看法国劳动法的实际效果。法国的劳动法规定极其严苛琐碎,解雇员工门槛高到几乎不可能。企业一旦正式雇佣,劳动者就等于背上了一个“铁饭碗”。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但现实是,法国的青年失业率常年维持在20%左右,部分地区甚至超过40%。那些刚刚走出校门、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年轻人,他们想进正规企业几乎比登天还难。
为什么?因为企业不敢雇人。当法律对员工的保护到了一种近乎“终身制”的程度,雇佣一个人的成本就变得极其高昂。企业会想:万一这个人不合适怎么办?万一市场变化需要调整怎么办?既然解雇成本如此之高,那不如干脆不招。
于是我们看到,法国五分之四的新员工签的都是短期合同,年轻人中有一半以上是非正式工。老板到了合同期限,哪怕仍然需要你,也要终止合同重新签,因为怕一旦签了无限期合同,就要终身负责了。这种做法,表面上是保护了在职员工,实际上把大量年轻人、低技能劳动者、想要进入这个行业的人,全都排斥在了就业市场之外。
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人”和“外部人”对立的局面:已经吃上饭的人,想方设法把饭碗保护得越牢越好,而那些还在门外饿肚子的人,连伸进脚的机会都没有。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经济学道理,但很多人就是不明白:当你人为抬高某种商品的价格时,必然会减少这种商品的销量。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当最低工资被人为抬高、解雇成本被人为增加、劳动者的“权利”被人为扩大时,带来的结果一定是企业减少雇佣,就业机会减少,失业增加。
法国、意大利、西班牙、阿根廷,这些国家都有严苛的劳动保护法,然而无一例外,它们的失业率——特别是青年失业率——都远远高于那些劳动法相对宽松的国家。
法国25岁以下青年失业率长期在20%左右徘徊,有些地区甚至超过40%;意大利的青年失业率常年在20%左右;西班牙的青年失业率常年在34%左右,近三年降至25%左右;阿根廷的正式就业率长期低迷,超过一半的劳动者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青年失业率常年在35%以上;南非的就业保障法同样严格,结果失业率多年维持在25%以上,2025年一季度在30%以上。
而劳动法宽松的国家(如瑞士、奥地利、德国改革后),青年失业率多为5%到10%,远低于上述五国。
这不是巧合,这是规律。这些国家的劳动者,被法律“保护”得越严,就越难找到工作。这种保护,本质上是把那些最需要工作机会的人,挡在了就业市场的大门之外。
那么,劳动者的权利究竟应该如何实现?
其实答案很简单:让自由契约发挥作用。一个真正自由的市场,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可以就工资、工时、福利进行自主协商。如果你觉得工资太低,你可以拒绝这份工作,去找更好的;如果企业觉得你要价太高,它可以选择不雇佣你,去找更合适的人。
这种双向选择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劳动者最有效的保护。因为当市场上有足够多的企业在招聘,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劳动力,自然会主动提高薪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这就是市场竞争带给劳动者的福利,不是任何法律条文能够替代的。
亨利·福特在20世纪初主动推行8小时工作制和5美元日薪时,是当时平均日薪的2倍,不是因为法律要求他这么做,更不是工会强迫他这么做,而是因为他发现只有这样才能留住熟练工人、提高生产效率。后来的企业家们纷纷效仿,也不是因为法律,而是因为市场竞争逼迫他们必须这样做。
那些真正改善了劳动者生活的——工资的上涨、工时的缩短、工作条件的改善——其根本动力都来自于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生产率的提升,而不是来自法律的强制规定。法律只是事后确认了这些已经发生的变化,却被很多人错误地当成了原因。
回到今天的话题。当法国人还在争论“五一能不能工作”的时候,他们所争论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假期的问题,而是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到底谁有权决定一个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当事人自己,还是一本厚厚的法律?
如果面包店老板和他的员工都愿意在五一当天工作,双方已经达成了自愿的契约,那么任何第三方——无论是政府、工会、还是所谓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组织”——都没有权利去阻止他们。
因为真正的保护,从来不是通过剥夺选择权来实现的。真正的保护,应该是捍卫每个人自由缔约的权利——既有选择休息的自由,也有选择工作的自由;既是企业根据经营需要灵活用工的自由,也是劳动者凭自身意愿追求更高收入的自由。
那些打着“保护劳动者”旗号,却让劳动者失去选择权的法律,本质上是一种暴力干预,是用一部分人的意志替代另一部分人的判断,是对自由市场秩序的破坏,最终必然会伤害更多的普通劳动者。
法国劳动者的困境,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如果有一天,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你不想休息,但法律替你休息;你想赚钱,但法律替你拒绝了——你会作何感想?自由,永远是保护劳动者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