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法,是很多人的通病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评价体系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将人、事、物简单地归入非此即彼的两极。评价一个人,往往只有“好”与“坏”之分;看待一件事,常常限于“对”与“错”之别。这种思维模式,看似清晰明快,实则遮蔽了世界的复杂性与多元性,成为许多人认知上的通病。

这种将事物一分为二的倾向,并非凭空产生。追溯历史,其思想根源可以上溯至古代文明中的某些哲学传统。在西方,早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就有智者提出了“自然”与“人为”的划分。他们认为,世界上的现象要么是依本性而生的“自然”之物,要么是据约定或审慎决定而成的“人为”之造。这种划分,初衷或许是为了理解世界,却在传播过程中逐渐固化,演变为一种排他性的、非此即彼的认知框架。它将一个连续、丰富的现实世界,强行塞进两个对立的、互不相容的范畴之中。于是,那些既不完全独立于人类活动,又非人类精心设计结果的复杂社会现象——比如语言、习俗、市场秩序——便在这种二分法下无所适从,要么被勉强归入“自然”,要么被硬塞进“人为”,其独特的生成逻辑与演化规律反而被掩盖了。

在东方,类似的思想痕迹同样可见。古代的哲学讨论中,也存在将人的心理活动或行为模式进行二元划分的倾向,例如“知”与“行”的并立。这种划分固然有助于初步把握复杂的人类活动,但若将其绝对化、普遍化,同样会忽略知行之间相互渗透、彼此转化的动态过程。

久而久之,这种简单二分的思想方式,透过各种知识传统和教育体系,渗透到大众的思维深处。它迎合了人类认知追求简洁、确定的天性,却以牺牲对复杂性和模糊性的包容为代价。

这种认知通病,在评价人物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有害。其典型症候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其一,标签化与绝对化。 一旦给某人贴上“好人”或“坏人”的标签,这个标签似乎就拥有了魔力,能覆盖其一切言行。被认定为“好人”者,其善行被褒扬,即便偶有过失,也常被解释为“无心之失”或“情有可原”,甚至其过失本身也可能被赋予某种正当性。反之,被钉在“坏人”耻辱柱上的人,其一切行为都笼罩在怀疑的阴影下,即便是出于善意的举动,也可能被解读为“别有用心”或“伪善表演”。一个人的复杂性、多面性,被简化为一个扁平的单向度符号。

其二,功过相抵的谬误。 这种思维认为,善行与恶行可以像账簿上的收支一样相互冲抵。一个人若曾行大善,仿佛就获得了某种“道德储蓄”,其过往或未来的恶行可以从中支取、抵消。反之,一个人若犯下大错,其此前所有的贡献与善举仿佛顷刻间化为乌有,甚至被重新诠释为其“坏”本质的早期铺垫。这种“功过相抵”的逻辑,忽略了每个行为都有其独立的具体情境、动机和后果,它们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人生轨迹,而非简单的算术加减。历史评价中,常有人为某些人物争论“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其思维底层往往就潜藏着这种将功过量化对冲的二分法。

其三,以果溯因的逆向染色。 当一个人因其近期或某个突出的行为被定性后,这种定性会逆向“染色”其全部历史。一个后来成就卓著者,其早期的挫折可能被美化为“天将降大任”的磨砺;而一个最终身败名裂者,其早年的真诚努力也可能被追溯为“野心勃勃”的征兆。历史仿佛成了可以随意涂抹的画卷,当下的评判标准被倒置于每一个过往的瞬间,剥夺了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真实的成长、变化与挣扎。

其四,阵营化的敌我思维。 这种二分法极易滑向“我们”与“他们”的简单对立。在政治、社会或文化争论中,人们习惯于划分阵营,将与自己观点相似者归入“正义”“进步”“觉醒”的一方,而将观点相左者打入“邪恶”“落后”“愚昧”的对立面。这种划分往往基于简单的道德或政治标签(如“精英”与“草根”、“权贵”与“弱势”),忽视了每个群体内部巨大的差异性,以及不同立场背后可能存在的合理关切与认知局限。它使公共讨论从寻求共识、理解复杂性,退化为站队、攻讦和贴标签的口水战。

这种评价人物的二分法通病,其危害深远,不仅扭曲了个体认知,也损害了社会肌体。

首先,它阻碍了深入理解与真实判断。 真实的人性是复杂、矛盾且动态变化的。英雄可能有瑕疵,凡人亦有闪光时刻;曾经的伙伴可能走上歧路,曾经的对手也可能展现出令人敬佩的品质。二分法用僵硬的框架切割活生生的人,使我们无法看到人性的灰度与光谱,无法对具体行为进行具体分析,更无法理解人物抉择背后的时代局限、情境压力与内心纠葛。这导致我们的历史观、人物观流于肤浅和片面。

其次,它助长了道德傲慢与认知封闭。 当人们习惯于将他人简单归类后,很容易产生一种“我代表正义,对方代表邪恶”的道德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关闭倾听与对话的大门,使人不愿去了解对方观点的具体内容、形成背景,更谈不上进行理性的辩驳与反思。所有不同意见都被视为来自“敌对阵营”的噪音,认知在自我强化的回音壁中日益封闭。

再次,它消解了个人责任与行为的具体道德分量。 如果功过可以随意相抵,如果行为的意义完全由最终标签决定,那么每一个具体行动本身的道德严肃性就被削弱了。这无形中为“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或“一丑遮百俊”等错误观念提供了土壤。社会需要的是对每一个善行的肯定与鼓励,对每一个恶行的警惕与谴责,而不是在模糊的整体印象中进行笼统的功过结算。

最后,它撕裂社会信任与共同体情感。 极端的二分和阵营对立,会制造并深化社会分裂。当讨论变成“敌我斗争”,妥协与合作的空间便荡然无存。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尊重和理解被侵蚀,社会共识难以达成,共同体赖以存续的互信基础遭到破坏。近年来,一些社会事件中出现的极端言论和对特定职业群体(如教师、医生、企业家)的污名化攻击,背后往往可以看到这种简单二分、非此即彼的思维在作祟。

认识到二分法是种通病,是迈向更健全思维的第一步。我们需要有意识地培养一种能够包容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的认知方式。

第一,拥抱“三分”乃至“多元”的视角。 早在十八世纪,就有思想家尖锐地指出,在世界与人类社会中,大量存在的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这提示我们,很多现象无法被简单地归入“自然”或“人为”的既有范畴,它们构成了一个独特的、需要被独立理解和分析的“第三范畴”。评价人物也是如此,应摒弃“非好即坏”的二维框架,看到人性中善与恶的交织、理性与情感的搏斗、恒定与变化的统一。接受人可能同时具有多种特质,其行为可能在不同领域、不同时期表现出巨大差异。

第二,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评价任何行为,都应尽可能回到具体的历史语境和情境之中。一个人的某个决定,是出于何种信息条件、承受何种压力、怀有何种动机?其后果哪些是预期的,哪些是未预期的?避免用抽象的、笼统的标签代替对具体事实的细致考察。就事论事,将人的行为与其整体人格进行适当的分离评估,是更为严谨和公正的态度。

第三,培养同理心与视角转换能力。 尝试理解他人——即便是我们不同意或不喜的他人——行为背后的逻辑与困境。这并非要求我们认同其所有观点或行为,而是为了超越自身立场的局限,更全面地把握世界的复杂性。认识到每个人都是自身经验、信息和信念的产物,有助于软化那些僵硬的二分界限。

第四,警惕语言的陷阱与宏大概括。 许多二分对立源于我们语言中固有的成对概念(如自由/专制、进步/落后、理性/迷信)。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可能成为思维的牢笼。我们需要谨慎使用这些大词,避免用它们进行简单粗暴的分类。更多使用描述性、分析性的语言,而非动辄进行价值审判和阵营划分。

第五,接受不确定性与模糊状态。 成熟的心智能够容忍一定程度的认知模糊,而不是急于寻求一个非黑即白的确定性答案。对于复杂的历史人物或事件,有时保持一种“悬置判断”、持续探索的态度,比仓促下定论更为可取。承认我们认识的有限性,为新的信息和更深入的理解留下空间。

二分法作为一种认知工具,在特定简化情境下或许有用,但将其上升为普遍的世界观和人物评价方法,则成了一种需要警惕的思维惰性与认知陷阱。它如同一个过于粗糙的筛子,筛掉了现实世界中大部分丰富的细节、微妙的差别和动态的联系,只留下两堆干瘪的标签。

打破这种通病,需要我们持续进行思维的自我训练,从追求简单的确定性,转向拥抱复杂的真实性;从热衷贴标签、站队伍,转向乐于深探究、细辨析。这不仅关乎我们如何更公允地看待历史与他人,也关乎我们如何更清晰地认识自身——因为我们每个人,何尝不也是善恶并存、优缺点共生的复杂个体?在一个日益复杂的世界里,培养一种超越二分、涵容多元的成熟心智,或许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迫切的心灵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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