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文章说,法国学生的行为是在乞讨。在我看来,用"抢劫"这个词来形容,恐怕更贴切一些。

要判断一个说法成不成立,先得把词义弄清楚。我们不妨先把两个词的含义摊开来看。乞讨,是利用他人的善心与同情心,靠对方自愿施舍来获得收入;而抢劫,则是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他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把财物抢走。
两者最根本的分野在于:乞讨要求对方自愿,给不给都行;抢劫则是强迫对方,必须得给;性质截然不同。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法国近期出现的乱象。当下的舆论,通常把这场混乱切成两块:一块叫"合法示威",另一块叫"打砸抢烧"。在多数人的判断里,只有后一种是不对的、违法的;法国总统在公开讲话中,也认可前一种,只批评后一种。可是,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一层划分上,就看不到问题的本质。
因为这两种行为,其目的或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想用强制性的方式,去瓜分别人的财产。
区别只在于暴力实施的环节不同。打砸抢烧,是自己直接动手,直接把别人的东西拿走,暴力发生在街面上,看得见、摸得着,所以人人喊打。而那种被称为"合法"的行为,走的则是另一条路:通过示威、罢工等方式,去瘫痪社会秩序、破坏企业的生产经营,用这种手段给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拿出更多的福利。
请问,用堵路、停工、让整个城市无法正常运转的办法逼人就范,这算不算胁迫?如果一个人站在你店门口,不让你开门做生意,除非你给他钱,这在私人之间叫什么?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而法国的所谓合法示威,之所以被称作"合法",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正当,而仅仅是因为认可它的人占了多数,这种观念便得到了法律的追认。
我之前多次讲过:主流观念之所以成为主流,从来不是因为它正确,而是因为它人多势众。如果"主流"就等于"正确",那我们只要环顾古今中外,就会发现大量在今天看来错误甚至邪恶的行为,在当时恰恰是被主流舆论所认可、所赞美的。人数的多寡,从来不代表真理。
那么,法国政府拿什么来提供这些福利?这是关键所在。在法国政府里工作的公职人员,并不会自己去努力从事生产、自己去赚来收入,然后再把赚来的钱分给要求福利的人。福利资金的来源,主要两条:一是通过征税机器,依托暴力,从纳税人手里拿走财富;二是通过发钞,稀释所有人手中货币的购买力。
因此,我们可以追问一句:那些被征税的人,是自愿的吗?那些手中货币购买力被悄悄稀释的人,又同意了吗?所以你看,福利主义本质上就是绕了个弯,找了个中间商,间接地用暴力、胁迫等途径去从第三方手里拿钱,瓜分别人的财富。它和直接抢劫的区别,仅仅是一个亲自动手,一个假手于人罢了。
因此我说,两者的本质完全一致,都是要拿走别人的财富,区别只在于:一个是自己直接使用暴力,一个是通过法国政府这个中间商去间接实施暴力。刑法里有一个词,叫"教唆犯"——一个人指使、要求另一个人去实施违法行为,两人构成共同犯罪。道理是相通的。
可惜的是,当福利主义这种理念被大多数民众认可、接受,它就不但不被视为错误,反而被视作理所当然,甚至被孜孜以求、心心念念。
在现实中,有很多民众对贪官深恶痛绝。可贪官是什么?贪官的本质,就是以权谋私,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私利。那么,通过政府这个渠道去索取福利,与这种情况有什么本质区别?不也是借官员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一份利益吗?两者没有区别,只不过一个被民众咬牙切齿,另一个却被民众趋之若鹜。
至于那些福利主义盛行的发达国家,并不是没有腐败。恰恰相反,是全民腐败——人人都在试图通过公权力这条通道,去瓜分他人的财富。
只不过,当"腐败"变成了全民参与,民众就不再管它叫腐败了,而是给它换上了两个好听的名字:一个叫福利,一个叫正义。不但视作理所应当,还要求更广、更多、更厚。这岂不是莫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