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人们在舆论场上可以经常听到两个带着刺的词:“资本逐利”与“逐利执法”。说者往往一脸义愤,听者也会默认其中的贬义。尤其是前者,几乎成了万能的批判标签:菜价涨了是资本逐利,药品贵了是资本逐利,连服务差了也能绕到资本逐利头上。久而久之,在许多人心里,仿佛只要沾上“逐利”二字,便天然带着原罪,是不道德的、该被谴责的。

可我们不妨先问一个最朴素的问题:天下间,又有谁人不逐利呢?
人要活下去,就必须吃饭、穿衣、住房。维持生存本身,就是一个人最基础的“利”。这个“利”,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尊严、安宁与认同。每个人的具体追求未必相同,但谁都无法否认——只要生存在这个世上,就必然在追逐某种利益,否则根本无法存活。逐利,是人的本性,是生存的必然,而不是某种需要被审判的恶。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人人都逐利,逐利如此普遍、如此自然,为什么这样一个本该是中性得近乎常识的词,会被反复批评和挞伐?被舆论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我认为,是人们概念混淆和思维懒惰在作祟。
首先,"逐利"这个词本身,既可指目的,也可指手段。而一个人怀揣着什么目的,在他尚未付诸行动之前,外人几乎无从判断——你无法钻到别人心里去看他想要什么。所以,人们评判一个人的依据,往往只能落在他的行为上,也就是他究竟用什么手段去追逐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这手段本身,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个叫张三的人,想拥有一辆车,他可以怎么做?一种方式是,努力工作、从事生产,用赚来的收入去购买;另一种方式是,去坑蒙拐骗,或者直接偷盗、抢劫一辆。
两种方式,都能实现张三“拥有一辆车”这个目的。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看得出,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
前者,张三通过劳动创造了实实在在的财富,再与卖车的人自愿交换。交易完成,张三得到了车,卖方得到了收入,多方都是受益者,没有谁因此受损。这是互利共赢。
后者,张三没有创造任何财富,而是通过侵犯他人的权利,让别人受损来使自己获利。车还是那辆车,但原车主平白丢了财产,社会也多了一份不安全。
那么大家可以看到,同样是逐利,手段不同,结果截然相反。前者创造了财富、惠及多方,理应提倡和鼓励;后者侵害他人权利、损人利己,必须反对和阻止。逐利这个概念本身,并不具备善恶属性;真正具备善恶属性的,是具体的人、具体的目的与具体的行为。我们从不否认有人为了逐利去侵害他人权利,但也必须承认,有大量的逐利行为,是造福多方的。
可舆论场上对“逐利”本身的批评,恰恰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把一个中性词汇,硬生生打上了负面与贬义的标签。
这种污名化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当“逐利”成了一个坏词,人们该怎么评价那些通过生产、交换、服务他人而获利的行为呢?一个开面馆的老板清晨起来和面,一个程序员熬夜写出软件,一个农民种出粮食运进城市——他们都在逐利,但也都让别人的生活变得更好。若“逐利”本身已被污名化,那这些造福他人的逐利行为,又该被安放在什么位置?
于是,概念混乱了,认知撕裂了,舆论对立了,现实中的冲突也随之而来。有人一边骂着逐利,一边享受着逐利带来的商品与服务;有人鄙视逐利者,自己却日复一日地逐利求生。现实中,有多少人无时无刻不在双标,而又不自知呢?
所以,给予一个词汇准确而清晰的定义,并让大众认可、尊重这种定义,绝不是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而是关系到每一个人观念认知与行为选择的大事。词汇是思想的载体,如果词汇本身的定义就是模糊的,甚至被扭向全然相反的方向,那么人们对同一件事的认知,必然出现混乱与冲突。
现实中有人为了逐利去损害他人权利,这种行为当然要批评、要阻止。但我们批评和阻止的,是那个具体的、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而不是“逐利”这个概念本身。
然而现实中,有的人是因为认知混乱,有的人是为了表达的简便,多种因素交织,让“逐利”这个词渐渐被涂抹成了负面符号。类似被污名化的概念,其实并不在少数。
这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语言现象。它关乎我们如何认识世界,如何评价他人,又如何选择自己的行动。词汇一旦失真,观念就会失衡;观念失衡,行为自然跑偏。守住词语的本义,便是守住我们思考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