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前几天的一个事情:江苏无锡宜兴市的外卖骑手张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送了个餐,然后就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报警后,车很快在附近学校找到了,钥匙也被拔走了,车没法启动。骑走车的人说:觉得车好看,就临时骑一段。警方最终认定这是“盗用”,不是“盗窃”,只作了口头教育。 这个结果让张先生难以接受。车被骑走找不到,订单没法送,收入打了水漂,对方还拒绝赔偿。而警方的理由听起来很有“法律”味儿:没有证据证明骑走车的人想把车据为己有,没卖也没藏,只是“临时用用”,所以不构成盗窃。 但张先生和很多围观者心里都拧着一个疙瘩:钥匙被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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