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警方通报了在今年2月份也就是春节期间全网刷屏并引发热议的“秦朗法国丢寒假作业”事件的调查结果,经查实该事件系虚假编造,涉事2人被罚,其中一人为网红,单在某平台粉丝就超过1800万。
警方具体是给予什么处罚,这个我不太清楚,通报只写了做出行政处罚,没有说明详情,我看了下该网红的账号,该网红已经发出了道歉视频,其账号也已经受到限制。
这件事情怎么说呢,当时我就写了文章说这事情太无聊了,但这也无所谓,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乐意无聊与否,只要不侵犯到他人即可。
虽然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是编造的,但当时这件事情能占据多家平台的热搜榜第一,并全网刷屏,引发热议,显然这责任并不能只是归咎于当事人。
除了当事人,那些视频平台、自媒体、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哪一个又没有责任呢?
如果只是当事人自己发布一条虚假信息,没有后面这几个参与者的推波助澜,这事情能做到全网刷屏吗?
特别是那些正规的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时完全不调查核实信息真假,如果没有那些正规媒体的报道,这种事情也不可能占据热搜头条,现在在网上还可以看到当时一些正规媒体的报道信息。
现在编造虚假信息的当事人受到了行政处罚,也进行了公开道歉,不管大家认为这够不够,但是我认为她至少要比那些正经新闻媒体强,截至目前,我还没有看到有哪家新闻媒体做出公开道歉的,也许顶多会删除之前的报道。
就像我去年在《李佳琦双十一收入超250亿?谣言是如何产生传播的?》里写的那样,造谣的是它,辟谣的还是它,唯独它却不用负什么责任,甚至大家连个道歉都看不到。
那如果是这样,大家想一下,一个普通人造谣传谣要受处罚,影响力更大的专业新闻媒体机构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就不说它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了,但就此一条,想要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就是不可能的了。
原因很简单,一个专业媒体做出虚假报道,读者看到后相信了,进行再次传播,这时候假信息能不泛滥吗?
我看了几篇相关的事件评论,多是在指责当事人和自媒体,这点不能否认,现在不少人为了流量花样百出,因为越是极端夸张的内容越是能够引人关注,而流量就意味着收益,这又刺激人们为了流量不择手段,所以自媒体乱象很多,那有违法违规的自然需要进行规范整治。
但在这件事情上,如果只是指责这些当事人和自媒体的话,那也是罔顾事实、避重就轻,因为正是那些正规新闻媒体和各家网络平台的推波助澜,才让一件本是很无聊的事情弄得全网皆知,在我看来,这些媒体和平台更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