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百度热搜上看到某媒体的评论,火力全开地抨击一些探店博主——点满一桌大餐,镜头前装模作样尝两口,对着镜头猛夸一遍,拍完收拾设备走人,整桌菜直接进了泔水桶。该媒体痛心疾首,称这是一股“歪风”,既欺骗消费者,又严重浪费食物,违背法律与社会公德,呼吁加大打击与查处,刹刹这股歪风。

说实话,看到满满一桌菜没怎么动就倒掉,很多人心里都觉得可惜。珍惜食物、拒绝浪费,是一种朴素的美德,媒体倡导这种美德,当然没问题。但问题在于,从“倡导美德”到“理直气壮地指责并试图干预他人的具体行为”,中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一旦跨过这道鸿沟,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我们首先要问一个根本问题:这桌菜是属于谁的?
很明显,是探店博主的。不管菜钱是来自平台流量分成、商家赞助,还是自掏腰包,在交易完成的那一刻,这桌菜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博主手中。他成了这些菜的财产所有者。
那么,一个人是否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他买了一件衣服,是天天穿还是挂衣柜里落灰;他买了一本书,是认真读完还是拿来垫桌脚;他点了一桌菜,是全部吃完还是尝两口就倒掉——这些选择,是不是应该由他自己决定?
我相信,没有人会公开宣称:“我辛苦赚的钱买的东西,怎么使用,还需要经过别人的批准和允许。”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财产权之所以是权利,核心就在于“处分权”。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没有自由处分的权利,那所谓的“所有权”就是一句空话。
当然,有人会说:“食物是特殊的!它凝聚着自然的馈赠和农民的汗水,不能和普通商品一样看待!”这种情感可以理解,但逻辑上站不住脚。世界上任何商品,都凝结着人类的劳动和资源的消耗。一件衣服,从棉花种植到纺织成布再到裁剪缝制;一部手机,从矿产开采到芯片制造再到组装调试。如果因为凝结了劳动和资源就不能“浪费”,那么旧衣服不能扔(明明还能穿),旧手机不能换(明明还能用),任何消费升级和产品迭代都将成为“不道德”的行为。这显然荒谬。
“浪费”本身,就是一个极其主观的概念。你认为一顿饭吃两个馒头就够了,李四每顿却要有鱼有肉,你能不能指责他“铺张浪费”,并强制他跟你一样只吃馒头?你认为手机就是个通讯工具,买老年机就够用了,别人却买了大几千的最新款,你能不能骂他“虚荣浪费”?年轻人花几百元给女朋友买一捧玫瑰,在有些人看来远不如买同等价钱的大白菜“实惠”,但这束玫瑰带来的情感满足,对当事人来说可能价值千金。
价值是主观的,是排序的。一个人用自己的资源(金钱、时间)去交换商品或服务,必定是因为他认为换来的东西,其价值高于他付出的资源。只要交易自愿,他就实现了自己目的,对他个人而言就没有“浪费”。旁人觉得“浪费”,只是旁观者的主观判断强加于人。
媒体的危险之处在于,它利用自身的传播力和道德话语权,将这种主观的“浪费”判断,包装成客观的、不容置疑的“社会公德”和“法律红线”,对具体个人的财产处分行为进行公开指责并呼吁严惩。这种声音看似正义凛然,实则逻辑的滑坡效应极其可怕。
今天,媒体可以带领大众指责探店博主“浪费食物”;明天,就可以指责你“浪费衣物”——旧衣服明明还能穿,你为什么买新的?衣柜里那么多衣服没穿过几次,是不是浪费?后天,就可以指责年轻人“浪费生命”——刷短视频、打游戏有什么意义?时间如此宝贵,为什么不都用来学习和工作?大后天,甚至可以指责你“浪费空间”——你家房子这么大,就住两三个人,为什么不让出来给更需要的人?
这条道路的尽头,是每个人的生活细节都将暴露在无数双“道德之眼”的审视下。你吃什么都有人评论,你穿什么都有人指点,你怎么花钱、怎么安排时间,都有人拿着放大镜来评判是否符合某种“节俭标准”。而标准是浮动且无限的,今天指责你吃得太好,明天指责你住得太大,永无止境。社会将陷入人人都是裁判、人人也都是嫌疑犯的相互指责与冲突之中,个人自由的边界将被彻底吞噬。
那么,对于探店博主这种看似“铺张浪费”的行为,难道就束手无策,只能任其发展吗?当然不是。最有效、最公正的约束机制,恰恰来自市场本身,来自财产权自带的天然约束,更来自消费者每个人的自我选择。
花自己的钱,人们天然会“肉疼”,会进行成本收益的权衡。一个探店博主,如果他长期采用“点满一大桌、只吃一两口”的模式,这意味着他每次拍摄的物料成本极高。这些成本必须通过视频的流量变现(广告、带货、平台补贴)来覆盖。如果他的内容无法吸引足够多的观众、无法带来相应的商业回报,那么这种“高成本、低转化”的模式在经济上就无法持续。他要么亏损,要么调整。
同时,消费者也并非被动接受信息的傻瓜。如果观众发现博主的推荐华而不实,内容全靠铺张浪费来博眼球,他们自然会用脚投票——取消关注、不再点击、拒绝选择博主推荐的商家。合作的商家如果发现这种宣传方式投入产出比太低,甚至带来负面口碑,下次也不会再找这类博主合作。
市场是一个持续的反馈和筛选过程。不经济的模式会被淘汰,能真正创造价值(无论是信息价值还是娱乐价值)的模式会留存下来。这个过程可能不如一纸行政禁令或一场媒体批判来得立竿见影,但它是在自愿交易和责任自负的基础上自然发生的。它尊重了博主作为财产所有者的处分权,也赋予了消费者用关注度和钱包投票的选择权。它没有动用强制力去侵入私人领域,而是通过无数个体自愿的选择,自发地形成了一种行为准则。
相反,如果借助媒体声势或公共权力,强行禁止或惩罚这种“浪费”行为,就等于承认了一个原则:某些人(或机构)有权根据自己主观的道德标准,去干预他人如何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这个口子一开,后果不堪设想。今天可以干预你如何处置食物,明天就可以干预你如何处置收入、如何处置时间、如何处置你拥有的一切东西。当财产处分权不再完整,自由也就失去了根基。
因此,媒体的正确角色,是倡导者和启发者,而非审判者和干预者。它可以呼吁珍惜资源、理性消费,可以分析“浪费式探店”模式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和信誉危机,可以提醒消费者如何辨别信息的真实性。但它应该止步于道德倡导与理性说服,必须警惕自身话语的边界,避免自身成为侵犯个人自由与财产的道德大棒。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是在明确财产权边界的基础上,允许多元价值与生活方式并存的社会。有人节俭,有人慷慨;有人追求实用,有人愿意为情感或体验付费。只要这些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就都应受到保护。对“浪费”的警惕,首先应该指向那些花别人钱不心疼的公共支出,而非斤斤计较于个人如何花费自己的合法所得。
归根结底,保护每个人安静地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不被外界随意的道德指责所干扰,才是对社会美德最根本的捍卫,也是对文明社会最坚实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