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上议院最近通过了一项修正案,意图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对英国政府施压,要求其效仿澳大利亚推行类似禁令。民调显示74%的英国人支持此类禁令,但一些儿童保护组织却警告说,这可能会营造出虚假的安全感。这种看似“为孩子好”的禁令,究竟是有效的保护措施,还是另一场“为你好”的幻觉和权力扩张的伪装?

支持禁令的理由,听起来总是那么“政治正确”和充满温情。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社交媒体上充斥着网络霸凌、色情信息、虚假内容和诱导性广告,孩子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到伤害。有调查数据显示,高比例的青少年遭遇过网络欺凌,一些恶性犯罪案件的诱因也被归咎于社交媒体影响。国家出手划定一条年龄红线,把孩子们“保护”起来,难道不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吗?更何况,高达七成的民众表示支持,这似乎证明了禁令的“民心所向”。
这种逻辑的潜台词是:孩子没有能力为自己负责,家长可能失职或无力,而科技公司唯利是图,所以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第三方——国家——来充当“大家长”,进行一刀切的干预。它迎合了现代社会中普遍的焦虑:面对复杂且快速变化的数字世界,许多家长感到无力掌控,于是乐于将监管责任“外包”给国家,换取一种心理上的安定。政客们则顺势扮演起“儿童守护者”的角色,收获道德光环和民意支持。
然而,这种由国家主导的、基于年龄的“一刀切”禁令,其有效性建立在三个脆弱甚至虚妄的假设之上。
第一,技术执行的虚妄:禁令真的能禁得了吗?
历史反复证明,哪里有禁令,哪里就有“对策”。无论是澳大利亚还是其他推行类似政策的国家,一个普遍的担忧是:青少年总有办法绕过监管。借用或购买成年人账号、使用虚拟私人网络隐藏定位、转移到监管尚不明确的小众平台……这些手段在技术青年手中并不复杂。
第二,因果关系的虚妄:社交媒体是“万恶之源”吗?
将青少年问题简单归因于社交媒体,是一种思维的懒惰。社交媒体是一种工具,它放大和加速了信息的传播与社交的互动,但它本身并不创造问题。网络欺凌的本质是欺凌,只不过换了个场所;犯罪倾向源于个体的心理、家庭环境和社区因素,社交媒体可能提供了诱因或渠道,但绝非根源。
每一个时代,总有让老一辈人忧心忡忡的“新事物”被认为会毁掉下一代。从前是小说、漫画、电视,现在是网络游戏和社交媒体。但人类社会并未因此崩坏,一代代人依然成长起来。真正有害的,不是工具本身,而是使用工具的方式和背后的社会环境。把一切问题归咎于一个外部的、具体的“靶子”,避免了我们去审视更复杂、更棘手的真问题:失败的家庭教育、疏离的亲子关系、缺失的价值观引导、以及某些社会机制本身对青少年造成的压力。
第三,责任主体的虚妄:国家能代替父母吗?
禁令隐含的另一个危险预设是:国家比父母更懂得如何教育孩子,更有资格决定孩子应该接触什么。这实际上是对家庭领域的一种侵入,将本应由父母承担的首要监护责任,部分转移给了国家机器。
父母是第一监护人,他们(理论上)最了解自己孩子的个性、成熟度和需求。有的孩子可能在特定的网络社群中找到归属感和支持;有的孩子将社交媒体作为学习和创造性表达的窗口。一刀切的禁令,剥夺了父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和选择的权利,用一种整齐划一的“保护”取代了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成长可能。当父母们欢呼国家接手这个“烫手山芋”时,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同时让渡的,是作为家长的核心权利和责任。长此以往,家庭的教育功能将进一步萎缩,人们将更习惯于等待和依赖国家指令来抚养后代。
这种禁令不仅可能无效,还可能产生一系列反效果。
首先,营造虚假的安全感。当政府高调宣布“我们已经禁止了”,家长和社会可能如释重负,仿佛危险已经被关在门外。但这种安全感是虚幻的。孩子们可能转入了更隐蔽、更缺乏监管的角落,或者面对现实世界中并未减少的社交和心理健康挑战时,成年人却放松了警惕。部分儿童保护组织的警告正是基于此:禁令可能让真正的保护工作停滞不前。
其次,催生更不可控的替代生态。澳大利亚禁令生效后,一些自称“儿童安全替代品”的应用下载量激增。这些新兴平台为了快速吸引用户,其内容审核和安全标准可能参差不齐,甚至更差。
最后,为更广泛的管控铺路。今天的逻辑是:为了保护孩子,可以禁止他们使用社交媒体。那么明天,为了保护成年人免受“错误信息”或“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否可以监控所有人的网络浏览、限制某种言论、或者强制推行某种健康规范?一旦接受了“国家有权为了防止潜在伤害而干预个人选择”的原则,这个原则的边界将不断扩张。从香烟、酒精、电子烟,到高糖食品、久坐习惯……“为你好”可以成为一切管制行动的正当理由。自由的防线,往往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例外”和“特殊情况”中被逐步瓦解的。
保护青少年在网络世界中的安全,是一个真问题。但解决方案,绝不应该是简单粗暴的年龄禁令。核心在于赋能,而非剥夺;在于引导,而非隔离。
首先,责任必须回归家庭和个体。家长不能将教育职责“外包”。这意味着家长需要付出时间,了解数字世界,与孩子进行开放对话,共同制定合理的使用规则,培养孩子的媒介素养和批判性思维——如何辨别信息、如何保护隐私、如何应对网络欺凌。这当然比简单支持一个禁令要困难得多,但这是无法回避的责任。
其次,平台需要承担与其技术能力相匹配的责任。这包括开发更有效的家长协作工具、投入资源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对算法推荐进行伦理约束、以及提供透明的隐私设置。政府监管的着力点,应该是督促平台履行这些责任,并对其失职进行严厉惩处,而不是越俎代庖,直接代替用户做选择。
最后,学校教育应系统性地纳入数字公民教育。教导孩子如何负责任地、创造性地使用技术,如何管理屏幕时间,如何理解网络行为的伦理后果。这比单纯地禁止手机进校园更为根本。
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交媒体,像一剂看上去立竿见影的猛药,却可能治标不治本,甚至带来不少的副作用。它反映了我们对复杂问题的焦虑和急于求成,以及对自由与责任关系的浅薄理解。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致力于培养能够驾驭自由的、负责任的个体,而不是培育永远需要被“保护”在无菌罩里的“巨婴”。当我们急于呼唤一个强大的“保护者”时,或许应该先问一句:我们究竟是在保护孩子,还是在逃避自己作为成年人和社会成员应有的责任与挑战?对自由的谨慎捍卫,永远比对安全的过度承诺,更能保障一个社会的长久活力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