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新闻媒体是如何毁人不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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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有媒体报道,去年8月,深圳患者张女士因救护车未按调度指令送医,延误近8小时后离世。今年4月,深圳健安医院被罚7.6万元并暂停院前急救服务六个月;患者家属也已经提起民事诉讼。 随后,某家媒体刊发评论,标题赫然写道:“7.6万元罚单买不回一条命,医院逐利冲动须刚性遏制”。文章义正辞严,将悲剧根源指向医院的“逐利”,呼吁用更刚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处罚来“守住生命红线”。 首先必须明确,涉事救护车违反调度指令、延误救治的行为,是毋庸置疑的错误,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因其行为导致了患者死亡,我认为应该加重处罚。但问题在于,媒体的这番批判,将矛头从具体、明确的违规行为,转向了一个空泛、抽象的概念——“逐利”。这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继而深思:现实中,又有谁不“逐利”呢? 就连撰写这篇评论的媒体和评论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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